借:原材料 174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26000
貸:銀行存款 200000
2、將收購的農產品50%用於職工福利,已確認的進項稅額不予抵扣:
借:應付職工薪酬 100000
貸:原材料 87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13000
月末應按照農產品發放對象進行分配:
借: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等 100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 100000
3、將收購農產品的50%用於捐贈,應視同銷售,計稅價格17.4*(1+10%)*50%=9.57萬元:
借:營業外支出 111969
貸:其他業務收入 957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6269
借:其他業務成本 87000
貸:原材料 8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