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應付款-工資
貸款:其他應收款-社會保險(個人)
貸款:其他應收款-公積金(個人)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款:銀行存款
貸項:庫存現金
2.支付社會保險:
借:管理費-社會保險(單位)
借:管理費用-公積金(單位)
借方:其他應收款-社會保障(個人)
借方:其他應收款-公積金(個人)
貸款:銀行存款
3.繳納個人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貸款:銀行存款
4.雇傭時間長短,管理狀態,工資是按時間發,按天發,還是按月發,壹般來說,只是臨時請的臨時工,時間不長,工資發放時間不固定。
可以在支付或提取時直接計入相應的成本,如管理費用、營業費用等。債權人:現金、銀行存款或其他應付款。
擴展數據:
1.個人取得勞務報酬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勞務報酬收入-費用扣除額)*稅率。根據題目中的情況,相關費用扣除和適用稅率分別為800元和20%。
2.勞務報酬項目應納的個人所得稅,由支付人代扣代繳。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稅法規定向其主管稅務機關繳納稅款。
3,會計問題。根據會計制度、稅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企業支付的人工費用不構成工資總額,應計入“管理費用-人工費用”科目。
不包括職工福利基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不繳納各種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計算應納企業所得稅時。
服務費應在當地稅務機關規定的服務費扣除標準內據實扣除(註意不是工資標準,如計稅工資標準等。).
4.應付職工薪酬的核算:
企業應當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應付職工薪酬的提取、結算和使用。本科目貸方登記已分配計入相關成本項目的職工薪酬金額。
借方登記支付給員工的實際工資金額,包括預扣金額;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支付的應付職工薪酬。“應付職工薪酬”應按照“工資”和“職工福利費”填列。
對應付職工薪酬項目如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費等進行明細核算。
(壹)確認應付職工薪酬的處理
企業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按照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將應確認的職工薪酬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同時確認為應付職工薪酬。
生產部門人員的工資計入生產成本、制造成本、人工成本等科目,管理部門人員的工資計入管理費用,銷售人員的工資計入銷售費用。
應由在建工程和R&D支出負擔的職工薪酬,記入“在建工程”、“R&D支出”等科目,以及外商投資企業按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
記入“利潤分配——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科目。在測算應付職工薪酬時,國家規定計提依據和比例的,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計提。
國家沒有規定計提依據和比例的,企業應當根據歷史經驗數據和實際情況,合理預計當期應付職工薪酬。
當期實際發生額大於預計額的,應當彌補應付職工薪酬;當期實際發生額低於預計發生額的,應當轉回。
企業將自己的產品作為非貨幣性福利發放給職工的,應當根據受益對象和產品的公允價值,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者當期損益,確認應付職工薪酬。
借記管理費用、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等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等科目。將企業擁有的房屋等資產無償提供給職工。
受益人根據房屋各期應計提的折舊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同時借記“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
出租房屋等資產供職工無償使用的,應當以受益者為基礎,將各期應付租金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並確認應付職工薪酬。
借記管理費用、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等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等科目。難以確定受益人的非貨幣性福利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和應付職工薪酬。
(二)員工工資支付的處理
企業支付工資、獎金、津貼等。按照規定發給職工時,借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和“庫存現金”科目。
企業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扣除的各種款項,借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其他應收款、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
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用於工會運轉和職工培訓,或者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時。
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或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科目。
企業將自己的產品作為工資發放給職工時,應當確認主營業務收入,借記“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
同時結轉相關費用,涉及增值稅銷項稅額的,進行相應處理。企業為支付租賃住房和其他資產供職工免費使用而發生的租金,借記“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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