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刑法》規定,挪用80萬以上屬於數額特別巨大,如果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事情的具體過程。陳某是壹家非法集資公司的出納員。她當收銀員期間,在酒吧認識了男朋友施某,施某欠了很多錢。為了幫男友還債,陳某挪用公司裏的財產,還給男友買了各種高端產品,然後花了100多萬在男友的業績上。最後,她和男朋友感情出現了問題。在閨蜜指導下,迷上風水,被閨蜜詐騙240萬。最後,風水師告訴,張某是她命中貴人,於是把剩下的200萬交給張某保管。
作為出納員應該遵守什麽標準?出納員在企業裏直接和錢掛鉤,沒有很強的心理素質很難做好這份工作。無論妳在哪個公司做出納,妳都應該遵守現金管理制度,但是陳某在這件事上嚴重違反了挪用公款的制度。她工作的公司也是違法的,這時候出納員非但沒有舉報,反而幫助他人作案,最後連自己也沈淪了。
正常的出納財務是壹個比較敏感的崗位因為對於任何壹個單位來說,財務都是壹件比較敏感的事情。但是很多普通的會計出納每天接觸到很多錢,控制不住自己就會挪用公款。但其實總會有問題的,而且這只是出了問題的時候,因為只要妳參與了公司老大的錢的變更,就必然會有痕跡,即使妳是會計,也不可能完全抹去。最基礎的銀行出具對賬單的時候,妳不可能完全消失這個痕跡。
出納挪用公款怎麽處理?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凡是公司人員挪用80萬以上的都是屬於數額特別巨大的,如果本人概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