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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去律師事務所實習的日誌啊,急用啊!

您好,這是我自己的畢業實習日誌,貌似字數不符(個人感覺日誌是每日所為以及收獲,沒有必要字數很多,反倒不自然。),您再潤潤色好了。

希望能給妳壹點幫助。

8月6日

今天到先前聯系好的品正律所實習,帶我的是壹位40歲左右的中年人,陳智勇律師. 剛到那個律所時候挺緊張的,就怕律師問我問題,萬壹正逢大腦空白期,讓人給鄙視了,那多不爽,直到被安頓好了,自己老老實實地坐到接待室開始看《中國司法》,忐忑不安的心才慢慢放松下來。記得之前有人囑咐我少說話多幹事,確實沒什麽用得著我做的,垃圾倒了,桌子擦了,地也拖過了,再說第壹天去也不能進門拿把掃帚就開始幹啊,人家準以為新來壹清潔工呢!嗯所以我就特沈默地在那壹坐,見到人只微笑,笑來笑去覺得是否有點傻,和周圍人隨便聊幾句,也算打了招呼。

8月7日

今天我去了定海區人民法院補立案材料,我真暈啊!那法院的人還真會為難人.因為我們所先前已經在那個法院立過案啦,所以這次去,就是補交壹些訴訟材料和訴訟費用.但我去立案廳的時候,竟然沒有壹個法官說有這個案子.(其實那時已經是中午快下班的時間了,只有兩個法官在立案廳窗口那辦公)我按照律助的吩咐把材料交給2號窗口的法官,但法官卻示意我去壹號窗的法官那辦理.與此同時,示意我的那個法官與壹號窗口的法官不知在耳語什麽.壹號窗口的法官還往我這邊看了看,然後我過去1號窗口,那個法官看了我的材料,就說,妳這些是什麽東西啊,妳的立案材料呢,我說這些不是嗎?他說這些是什麽東西啊!反正我被他問得都蒙了,我都壹頭霧水的.因為我對這個案子真的很不熟悉,我也不知這裏講的是什麽,我也沒有看,我以為只要按照律助說的去做就行了,可沒想到竟然會發生這種事.有些事是壹定要自己多深入了解才行.

8月8日

今天司法局的領導來所裏視察工作.晚上我第壹次陪領導吃飯.我不知該做什麽.而我也不能隨便亂說話,因為我畢盡是個實習生嘛.

只是後來,來了個類似某某局的處長,剛好坐在我旁邊,我也不知該和他說些什麽,只是他說什麽,我就說是,就行啦!我覺得我應該聽長輩的教導,所以他們說的,都點頭這樣.

後來我看到其他會去倒茶,我也學著去倒茶啦,而且是倒上隱啦,如果我不去倒茶的話,我覺得我在那沒用,就是來吃飯的,太冷場.反正那裏面我是晚輩嘛,就應該這樣做.

8月9日

這兩天很郁悶,上班已經快壹個星期了,只寫了壹份代理詞,沒有接觸到其他的業務。帶我的陳律師總是出去幹活,當然我是無法跟去的,開庭也沒有去過壹次。我總結原因,可能是自己沒有經驗,幫不了什麽忙,只能留在所裏面整理文檔,看案卷。

8月10日

早晨匆忙起床,趕著修改昨晚忘記的合同,結果差壹點遲到,趕不上上交。和師傅討論了壹下合同中的價款計算問題,才知道每壹種類的合同都離不開行業的專業知識背景。律師是不得不涉足很廣的職業,做醫療糾紛的案件就要對醫學方面有初步了解,所裏甚至有個有醫學碩士學位的律師;作勞動糾紛的,又要熟知勞動法甚至每種勞動的性質特點;經濟證券案件又對律師的金融知識是個大考驗;而最難辦的壹件事是,壹個律師如果想要養活自己,又不得不辦理每壹種業務以拓寬案源。

8月13日

中午時間緊迫,因為要趕回家吃飯,又要在12點半回到律所開會。會議開得很長,壹直持續到下午三點。是專門針對實習生的每周培訓,主任先在開場講了壹些實習生的註意事項,寄語,等等,然後陳律師開始了漫長的商務禮儀培訓,據說下周是實務培訓,大家總算松了口氣。

8月14日

下午最值得記錄的是壹次外訪當事人。所裏的楊律師找人去拜訪壹個外貿公司合同糾紛案的當事人。呵呵,機會難得,顧不得腳痛趕緊報名跟去。到了那裏剛開始聽當事人陳述案情的時候那叫壹個雲裏霧裏阿。本來以為是自己不難懂得案子,結果外貿代理什麽的,我真是完全不懂,還好楊律師耐心解釋,總算是摸清了來龍去脈,法律關系,汗,慚愧啊。。。

因為有好多東西涉及商業秘密,在這裏也不好講,但這次至少讓我深切體會到了理論與實務有多麽不壹樣.

8月15日

今天早晨去中院聽所裏李律師的壹個案子的庭審,中院富麗堂皇.上訴人的代理人熱情如火、激情四射,滿法庭大呼小叫,唯恐沒人註意到他,接二連三地嘲笑李律師不熟悉案情觀點是多麽地荒唐,李律師則暗地裏嘲笑提醒著上訴方律師要看清楚他自己提交的證據以及締結的協議。結束後,法官說調解吧,妳們兩方都和當事人聯系壹下,對方律師儼然太投入了,以當事人自居,壹口壹個人家肯定不同意調解,法官很郁悶,那個律師全然沒有感覺到,壹副非常HIGH的樣子,邊上的說這要是在XX法院的X法官那裏肯定這個律師被臭罵.

8月16日

郭律師說早晨中院開庭的時候六個辯護律師坐在壹起根本就沒聽公訴人在說什麽,抱著筆記本看K線圖,中午壹休庭許律師立馬驅車回家,扔下他壹個人走回來。綠油油的股市牽動著無數人的心。李律師停地說我每天有加班到幾點幾點我有多辛苦,可是,這樣的辛苦和緊張不是妳自找的嗎?該工作的時候妳關起門來炒的熱火朝天,把工作的事情全部往後推——可是他現在完全意識不到自己有多麽瘋狂,連當事人都不見或者是推給助理比如小洪。

8月17日

下午兩點半有壹個“物權法與房地產”的講座,我們幾個實習生蹭著陳律師的別克車到了會場,還真是有感於那個大場面呢!心想該不會市裏的律所都派員出席了吧?講師還挺風趣,但是和在學校聽講座不同的是,時時能在講座中聽到身邊的律師對講師的觀點低聲討論,發表不同意見。所謂盡信書則不如無書,他們隨時對外界的信息保持懷疑態度,但也能理性地從別人的觀點中接受啟發,和我們的海綿吸收法差很多呢,看來這也是社會磨練的結果吧!

其實會上關於不動產的法律問題的探討還是給我很深的印象的,特別是區分所有權的問題,開始的時候聽得有些無措,但在向陳律師詢問解答後,突然讓我有想深入研究的沖動呢!

8月20日

實習第三周第壹天親臨實務第壹線,旁聽了兩場當事人咨詢,壹個名譽侵權糾紛,壹個住戶房地產糾紛的代表人訴訟。當然其中也會偶爾發表壹點小小的意見,不過大部分時候是在聽律師對當事人陳述的法律意見和分析。會見當事人還真是門學問呢,要從當事人生活化的敘事中找出爭議的法律關系,明確當事人的訴求,為當事人找到最好的解決途徑(其實最好的解決途徑往往不是訴訟)。下午壹夥人又研究了壹份代理被告的合同糾紛案卷,接了壹個修改裝修合同的回家作業。

8月21日

現在了解到其實律師是相當自由的壹個職業,就像在律所,有十幾名律師,每天由壹位值班,負責接待來咨詢的和準備打官司的人,我們都管他們統壹叫當事人,其余的律師做什麽都可以,來不來所裏也沒人限制,完全自由,只是他們沒事的話通常會過來的,在家裏呆著哪來錢過日子,在所裏有時候會接著案子,或是經常和其他律師討論手裏的案子如何去解決。不管怎麽說,自由和假期還是人們比較看重的條件之壹,看來律師行業已經順利入圍。

8月22日

這壹天總***就來了壹位咨詢者,是涉及到擔保人的合同賠償問題,大概是債權人要跳過債務人直接向擔保人主張債權,債務人提出變賣房產償還債務,但債權人不同意,房子買了還不定要等到什麽時候,還是現錢省事,而法院已經判定由擔保人承擔債務的償還,且來咨詢的擔保人錯過了上訴期,已經到了執行階段,最後律師給出的解決方案是提交執行異議書。中間有個小小的插曲,由於律師記憶的壹點點誤差,差點認人家解釋錯了,後來看的法條,發現對於不同的情況法律規定是有差別的,即在連帶責任擔保中,債權人可以直接向債務人或是擔保人中的任何壹方主張債權,而在壹般擔保中,債權人只能在無法向債務人主張債權的前提下,才能向擔保人主張。《擔保法》)教訓往往使記憶來得更加深刻,做律師是要不得半點馬虎的,法律是如此嚴謹,不能有壹絲壹毫的差錯。律師後來又詳細詢問了在協議中(當時竟然連合同都沒簽)是否有若債務人無力償還債務則由擔保人承擔或類似意思的字樣,確認有之後律師認定是壹般擔保,那麽提交執行異議書才有意義。但是想想,法院真的那麽不認真,連帶還是獨立的都分不清楚嗎?

8月23日

今天不知為何那麽累,時不時地要陷入半昏迷狀態,其實我覺得,正常人來講看上壹本《中國司法》也保證比喝了安神補腦液睡的還香,和聽英語聽力是壹個等級的.看來看書的好處還是頗多的,這個方法值得推廣.

8月24日

早上又去了區人民法院,取證的說。從6樓跑到5樓再跑到2樓,再跑回6樓,手裏還捧著壹大包卷宗,可憐啊……。復印完卷宗後,走了好長壹段路去坐公交,回到壹百又走了好長壹段路才回到所裏。沿街的面包店裏還散發出誘人的香味……,本來已經過去了的饑餓再次襲來。還好所裏有香噴噴的飯指引著我。

8月27日

接到陳律師分派的任務,幹勁很足,周末兩天我在家認真的思考認真的寫,上網查找有關詐騙犯罪的資料,還與其他人探討。今天上班時我交了我寫的法律意見,陳律師看了後說了句“還不錯,有培養潛力”。這句話讓我高興了很久。

8月28日

上午與陳律師壹起去看守所會見了犯罪嫌疑人陸某,了解案發當時的情況。會見犯罪嫌疑人後,又回所裏與其他律師交換陸某是否構成犯罪的意見。陳律師還讓我再次了解有關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

下午我就在所裏專心翻閱有關各種詐騙的法律法規。順便補習了在學校期間學習刑法的不足,使我更深入理解了各種詐騙的犯罪構成、犯罪形態。

8月29日

合同詐騙的案子搞了壹天,哎,真是人心叵測啊,我都不知道該相信誰的了。那麽多人都指控我們的當事人,難道他真有問題?雖然港臺片裏N多當事人是壞人,但是碰到自己頭上,還是希望當事人是清白的,不是完全沒有汙點麽,至少不是主謀,可現在同案犯好像把我們的當事人說成了十惡不赦,而且所有騙局都是他策劃並壹手操縱的……到底該相信誰好呢?

明天就要去看守所了,見了當事人也許會有新發現吧。

8月30日

今天失誤了,第壹次出訪居然就遲到……哎,真是辦事不利啊。還好我只是實習生,要是拿工資的話,不知道要被怎麽批……

於是兜了壹大圈還是回到了律所,還是在所裏整理卷宗。周壹人家就要來檢查了,可是我們的大律師們,還是開庭的開庭,接待客人的接待客人。厚厚的卷宗放在壹邊,連簽個字的時間都沒有。我早上要去法庭旁聽,估計是沒時間了。不能再出意外的說。

8月31日

打了合同、答辯詞。下午研究那個裝訂機研究了半天,發現現在腦子有點秀逗了,不會變通了。

大律師們也真是忙啊。案卷已經堆了壹大堆了,居然還沒有把小結寫掉,這不是影響我的工作進度嘛。害我只能趴在空調地下睡大覺。

中午的時候和劉老師聊天,學習保先,發現其實我也很先進的。

9月3日

今天又是整理案卷,我整理得那麽辛苦,那些大律師都沒時間補,我都不好意思再理下去了。

下午大家都不在,只有王律師,現在的委托人也真會爭分奪秒,下午4點三刻,我都準備回家了,他來了。那麽我只好留下來接待,出於禮貌,等他講完了再走……等於又加了個班。

9月4日

今天是主任值班,像主任這樣手裏握著壹堆案子整天忙個不停的人是不稀罕坐在所裏壹整天去賺那些三頭二百的咨詢費的,輪到他時往往由出納替他值班,別看人家只是出納員,解答起問題毫不遜色於正規律師,壹開始挺擔心她是否能夠勝任,後來感覺應該為自己對她的懷疑感到慚愧呢,當我很驚訝地對她表示敬佩時,她還自豪的說,民法是她的長項!突然有種感覺,在大學裏學法律,真的有用嗎?似乎很浪費,就像學英語壹樣,也許完全可以自學,效果可能還不錯,就像她壹樣,在律所呆久了,壹樣有能力去考律師證,再想壹想,學文科的,是不都是壹個樣子?後來的某天再次遭遇同樣的問題,依然不思其解。

9月5日

今天早上咨詢來了位鄉下的農民,關於房屋和土地買賣問題。如今越來越多的人意識到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也許他們連自己的名字都不會寫,但遇到問題都會不顧路途遙遠來請律師幫助解答。不過,依民法老師的意思,中國如今有點太強調這個法律武器,就是凡事只想到打官司,甚至有法官主動走到群眾中去,幫助鼓勵群眾打官司來解決糾紛,這就有點過了。其實在西方國家,人們已經越來越強調如何更好地利用非訟方式來解決壹些法律糾紛,並在註重研究這種制度的科學制定和完善,很遺憾,不得不肯定的是,和西方國家的很多方面比起來,中國總是落後壹個時代,就像對待愛情與婚姻的觀念壹樣,西方國家如今註重強調家庭觀念及從壹而終的戀愛觀,而中國卻正處在開放的浪尖。也許萬事萬物發展都有這樣的規律,都需要固定的時間的積澱使它們不斷變換出新的模樣

9月6日

今天來了位咨詢的是關於醫療事故的索賠。事實上,現在幾乎很少有律師接手此類官司了,原因有兩個,第壹,絕大多數律師都沒有醫學專業背景,打這類官司太累且不占優勢,醫療事故官司涉及醫學專業性很強,短時間內根本無法透徹地了解事故發生的根本或是真正的原因,雖然法律有舉證責任倒置的規定,但現實中,醫療機構和醫療鑒定機構都是互相通氣的,中國是人情社會嘛,除非受害者在醫療機構有很強的人脈,否則讓他們做出對受害者有利的鑒定結果是比較困難的,都是同行,如果在不違法的界限內,他們自然不願得罪醫院,讓院方承擔巨額的賠償金,當然也有良心發現的,那位受害者就比較幸運了,也無需感慨什麽,世道就是這樣。第二個原因呢,有些俗氣,因為律師累死累活打下這個官司,只能收取很少的律師費,即便收了,花起來良心上也過不去。因為委托律師的當事人大多是受到極大傷害的,本身家裏的家底可能就被沒完沒了的醫療費掏空了,打官司贏來點錢,還不知能撐到哪個時日,看著人家那淒慘的樣子,誰還忍心再伸手去要呢?即便是勞動所得,花起來同樣心有不安。這樣下來,付出和收獲總是成不了正比,所以就出現了上面所說的那種狀況。很多在此類案件中勝訴的受害者,都是自己去收集資料自己打的官司。想象和現實的差距總使如此的巨大,我們只能壓住心口的疼痛,直面現實。

9月7日

今天上午所上很熱鬧,咨詢的人很多。我卻主要是看案卷。下午只看了壹個案卷材料,這個案卷有點復雜,把材料基本整理完整就花了約45分鐘,牽涉到三個案子,分別經過壹審、二審,有的還經過壹審法院重審後再上訴等程序。我看後就是5:30以過,再迫不及待的和陳師傅交流,談談自己的想法。陳師傅也提出了問題還沒解決,我還沒看他們的代理詞,沒看新聞線索材料,明天再瞧,再和陳師傅交流。今天我走時已是6:00,但陳師傅和張律師都還沒走,聽說是在等壹個當事人。

總之,今天也很忙,並沒有感覺無聊,這就好。

9月10日

今天下午到區法院見識了壹場法官與律師之鬥爭,場面頗為激烈,從慷慨激昂到低聲細語,可謂此起彼伏。雙方都說對方是資格深老經驗頗足的能手,當面互相恭維著。律師壹面和著法官的話,另壹方面卻對事實的認定毫不妥協,吵得好兇。於是法官開始訴說……然後律師…….內情不能說。通過此番見識,我倒也明白了壹點,當然只是自我推測罷了:法官是如何調解雙方當事人來減輕自己的工作,律師是如何保護當事人的利益和法官周旋。總體說來,律師在這壹個被大多數人認為低端高酬的工作中,是相當艱辛的,壹方面被壹些人嫉妒蔑視不配合工作,另壹方面又被同行的司法機關……要學會在這些眼光中把握自己的方向。律師50%靠行業技術,還有50%就要靠個人的社交等綜合能力了。

9月11日

在定海的壹個派出所調出了當事人的戶籍登記情況,摘錄了壹份,讓派出所敲了個章。壹個名警察咨詢了兩個法律問題,就是涉及債務糾紛的。其實我也看到聽到不少類似的糾紛,債主之所以會陷入糾紛,很多時候是由於在借錢的時候只考慮自己可能得到的利益,而忽略了將會承受的風險,甚至有時候為了個人利益模糊了合同的概念,導致模糊的概念反而給自己帶來了麻煩,真可謂“聰明反被聰明誤”。

9月12日

下午再次步入區法院,準備立案,但是再次失敗。原因有幾,第壹,支票復印的時候忘記復印背書了。第二,票據糾紛的當事人必須是票據關系上所能反映出來的當事人,但我們沒有做到。第三,訴狀當事人的單位有誤。其實很多時候,書上的內容都理解了,但是在著手的時候卻容易疏忽,忙中也容易出亂。但總體上說來,在案件處理過程中應該仔細謹慎。很多案件處理的失敗並非不懂或者不會或者無奈,而是失誤或者遺忘。

9月13日

今天我那位師傅9點半才來,趕忙兒叫來第壹位前來咨詢的人,說了壹個案件,案情大致如下:她找中介買房,交了2萬看房金,結果看著不滿意,就不要房了,誰知中介公司擅自把2萬元轉為了定金,連發票都沒開給她,於是中介說妳不買房了2萬元定金就不退了。後來當事人就要起訴,匆匆忙忙自己寫了壹份起訴狀交給了法院,這會兒才來律所咨詢。我暈……看了她的起訴狀,整個壹個自己承認定金的轉換。看來她要打贏這場官司是比較困難的,難怪來咨詢了。可惜法庭上的風雨誰又能預測到了呢,既然她不聘請律師,也只能基本上無功而返了。

9月14日

上午去了趟法院,將昨天寫好的執行申請書交到承辦法官手裏(陳律師事先跟法官聯系好的),就回到所裏翻閱案卷。陳律師還沒有來,昨天他說今天上午他去中級法院有點事,來所裏會晚點。叫我可以翻看他以前辦過案子的案卷。

今天,所裏只有楊律師的助理童律師在。其他律師都出去辦案了。因為我們年齡相仿,所以很快就聊開了。她是2006年浙江大學法學院的畢業生,同年通過了司法考試,經人介紹到現在的律師事務所做助理。工資由楊律師發,沒有社會保險。律師事務所沒有為助理依法繳納社會保險,這對於我這個還在校的學生來說,是非常驚訝的。我對於社保的觀念是:大家都是學法律的人,對法律應該有壹個基本的尊重;律師給助理購買社保也是對助理的壹種尊重,這樣助理才會有基本的安全感可以更好的為律師工作。我想我以後求職時,辦理社會保險的事情我是壹定要自己提出來,自己的權益是靠自己來爭取的。

9月17日

所在企業的壹員工向我咨詢有關勞動權益受到侵害方面的事情。他可能把我當作律師了。該員工在上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而被當地勞動部門認定為工傷。但由於企業沒有及時為其辦理工傷保險而沒有得到相應的賠償。因此,他向我咨詢怎樣維護其權益。我剛好前幾天對勞動有關的法律法規做了較好的準備,他的問題可以通過當地勞動部門仲裁得到保護。因此,我很詳細進行了解答。他聽了內心顯示不住的激動,說我幫了他很大的忙。我正為自己的行為感到驕傲時,陳律師走了過來,對我的回答表示肯定。但同時提醒我說,以後碰到客戶單位的員工前來咨詢法律問題,而問題恰恰是由於企業違法引起的,此時應該回避回答這樣的問題。還說,妳以後執業了會慢慢理解我的話的。

下午回家的路上,我壹直在回味著陳律師的話,始終得不到很好的解釋。晚上,上網看了壹篇壹律師仗義為顧問單位的員工的利益而提出該顧問單位在勞動保護方面存在違法的法律意見時,遭到了顧問單位解除顧問合同。我想,陳律師擔心的是否也是這個原因呢。

9月18日

下午跑到法院溜達,出來的時候3、4個人站在大門口處,看見我過來就說:小同誌,可不可以幫我們叫壹輛出租車過來啊? 我也沒想那麽多,點點頭跑出來幫他們攔了壹輛,那個司機也挺搞笑,我叫他停在門口,他非要停在壹個很遠的地方等我,還大聲質問我是不是沒長腳,我跑過去解釋我是幫別人攔車的,人家可能腳不方便,他才把車開到門口,這時那幾個人飛快的沖出法院大門鉆進了車,同時從樓的另壹邊殺出了大概10來個人,壹邊罵著非常難聽的臟話和詛咒壹邊沖過來,還沒等我反應過來出租車就載著他們絕塵而去,這群激憤的婦女就對著我大罵,什麽喪盡天良啊不得好死啊x妳全家啊……我頓時嚇的壹路小跑回律師樓,這年頭做好人好事都不行啦!

9月19日

今天來了壹個老婆婆,因為律師們都正在忙,(更關鍵是因為她沒有帶錢)所以她就拉著我非要我給她回答,說她的問題很簡單,我硬著頭皮說了聲好,然後她的第壹句話就讓我很郁悶。她問:妳結婚了嗎?我說沒有。她說:啊,這樣,那妳理解起來應該有點難度。……她的女兒不孕,去某醫院檢查,醫生讓她做了壹系列檢查(這半個小時內我聽說了很多婦科名詞),導致極其痛苦而且引發了炎癥。她想咨詢壹下是否可以起訴要求賠償。我和她解釋了半天,最後她竟然說:我還不好跟妳說太多,妳想想那夫妻倆3個多月不能在壹起生活,那多痛苦啊!這個精神損失妳說我不能讓他們賠償嗎?!我十分尷尬……

9月20日

下午,我和陳律師去舟山市勞動保障局查實浙江省因工死亡的賠償標準。費盡心力終於在幾個小時以後拿到所需要的資料。回到所以後,我們立即算出工傷的賠償數額,而受害人的家屬認為這樣算出的賠償數額低了,他們認為應當在 35 萬以上。陳律師耐心的與他們溝通,“工傷賠償只是民事權利的壹部分,而後妳們可以向犯罪嫌疑人主張另外的民事權利,並且這是按照法律的規定算出來的,作為我們律師應當尊重法律,不可能違背法律提出不合理的要求。目前我們最主要的是采取措施,與保安公司進行溝通,盡快的談判,從而使事情順利的解決。明天保安公司要派負責人過來,我們壹定要求他們給出具體的時間進行談判,否則賠償的事情沒法解決。”經過幾個小時的溝通,受害人的家屬接受了我們的意見。

9月21日

今天陪王律師出去取證了。

本來是計劃初步了解壹下對方的工廠情況,但是到了工業區就被保安攔住了,好不容易進入了工業區,結果卻沒有辦法進入到工廠內部,因為工廠門口的登記非要核實找哪位,他還要事先電話聯絡要找的人。我本來也沒打算和他們內部的人正面接觸,所以就只能沒有任何收獲回來了。

不得不佩服,調查公司回來的結果就大為不同,什麽內容的平面圖紙啊,工人數目啊,年產量啊,具體的很,但是這是人家的秘密,當然不可能告訴我。

9月24日

今天和所裏的會計聊天。感受到事務所的管理很重要。

事務所是營利單位,必須考慮經濟效率。

如何提高事務所的收益率是非常重要的問題。

但是壹個好律師並不壹定是壹個優秀的管理者。

等我以後有了自己的事務所,我壹定要拿出充足的時間和精力考慮如何提高效率增加收益滿足顧客。

9月25日

8點30時師傅來了,說:壹起走送合同去。我問:啊?不查看壹下?說:稍後再談!後到客戶前5分鐘翻了翻..............原來是顧問單位,該合同僅供參考。

中午午餐時,師傅又談下壹案。

下午回所,擬起訴狀兩份並整理材料若幹. "下周壹要立案"師傅說。

9月26日

今天接觸到了壹個調查公司。所謂調查公司就是民間的公安,即偵探社吧。想托他們去抓知識產權的侵權人。那些調查公司通常都有公安背景,據說北京公安部裏也能說上話。

現在就是公安出來作偵探,稅務局出來作稅務咨詢,法官司法局出來作律師。

9月27日

實習快結束了,師傅請我吃飯,我們聊了2個月的實習經歷,我談了我的實習感受。師傅希望我努力學習,通過司考,成為同事。我從師傅那裏學到不少東西,非常感激。

9月28日

實習結束了,和所裏的每個人道別,大家祝我學習順利。我祝他們身體健康,財源滾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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