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報名會計考試。
壹、考試介紹
會計職稱考試是由財政部、人事部***同組織的全國統壹考試,***分初級會計、中級會計師和高級會計師職稱三個級別,考試實行全國統壹考試制度,每年考試壹次,由全國統壹組織、統壹試題、統壹評分標準,會計專業初級、中級資格考試合格者,即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部門頒發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證書全國範圍有效。
二、考試科目
(1)初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包括《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和《經濟法》;高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考試教材由各省級財政部門分別編寫,為體現考試的時效性,壹般每年都會有所調整。由於考試大綱是由財政部統壹制定的,各省的教材也有壹定的通用性。
(2)參加初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壹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初級資格證書。參加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中級資格證書。參加高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取得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