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材料時如何做合理損耗的會計分錄?
采購材料時,運輸過程中的合理損耗計入采購材料成本,分錄如下。
借:材料采購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銀行存款
借:原材料
貸款:材料采購
借:材料采購
貸款:材料成本差異-原材料
如果損失不合理:
原因未查明時:
借:未決財產的損失和溢出。
貸款:材料采購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進項稅)
經查明原因,系管理不善所致,會計分錄為:
借:管理費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的損失和溢余
材料采購和原材料有什麽區別?
材料采購用於反映和監督材料采購資金的使用,核算采購材料的采購成本,確定材料成本差異(材料的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之間的差異)。在計劃成本下,無論材料是否已經驗收入庫,都必須先通過“材料采購”科目進行核算。如果不使用計劃成本法,就不需要這個科目,直接記在“原材料”科目就可以了。原材料壹般指已經驗收入庫的材料,物資采購壹般指在途或尚未驗收入庫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