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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根河市的公積金能在呼和浩特貸款買房子嗎

不可以的,目前還不支持公積金異地貸款的城市包括:南京、蘇州、鄭州、大連、廈門、福州以及呼和浩特。所以暫時不可以在呼和浩特異地買房的,但是可以提取出公積金使用的。

申請公積金貸款應具備的條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本市有效居留身份;

2.申請貸款時,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壹年(含)以上;

3.首次購房的,商品房首付款不低於購房總款的30%,二手房首付款不低於購房總款的40%;土地性質為國有劃拔的,首付款不低於購房總款的40%;購買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統壹為60%且利率上浮10%;購買經濟適用房首付款為20%;

4.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個人信用良好,具有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貸款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的房產價值全額作為抵押;購買商品房的,該房地產開發企業須為購房人做階段性擔保;

6.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須還清上次住房公積金貸款;

7.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提取公積金應具備的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6.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12%的;

7.職工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8.終止勞動關系兩年以上未就業的;

9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0.遇到重大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11.上級有關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申請提取公積金需要提供的資料:

1.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的原件及復印件;

2.購房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

3.提取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提取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

5.如用於償還住房貸款本息,還需提供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

提取住房公積金審批的流程:

1.提取申請人或受委托人持《住房公積金銷戶提取申請審批書》(有尚未償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還需提供《住房公積金提取還貸申請審批書》)及相關要件,向單位提出申請;

2.單位核實後,在審批書上加蓋預留印鑒;

3.提取申請人或受委托人持上述相關要件到管理中心的管理部或分中心提取審批窗口進行審批。經審批準予提取的,到會計核算窗口核定,之後到銀行窗口辦理劃轉或提取現金手續;

4.住房公積金賬戶集中封存的職工,符合提取條件的無需經過原單位審核直接持《職工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證明》和所需要件,到管理中心相關的管理部或分中心辦理提取審批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