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學完專科階段課程後,根據當年教育部和國家發改委編制的《普通高等學校全國招生計劃》和《普通高等學校全國分校招生計劃》,各省普通高等學校公布招生人數和省級行政部門組織的考試。選拔優秀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前三年第二學期參加省級教育考試院組織的統壹考試(部分省份為本科學校發試卷),原專業或相關專業升入本科院校(大三)繼續全日制本科教育兩三年(部分省份可以跨專業)。
普通高考以筆試為主。大部分省份是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統壹考試,少數是省教育廳高教處。文科和理科。有的省考基礎課和專業課兩大部分。
擴展信息統壹入學考試條件:
每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在不同省份的政策會有所不同,以當年各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相關政策為準。
1.選拔對象為納入普通高等學校國家招生計劃,由省級招生部門按規定程序正式錄取的專科生(普通全日制統招生)。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紀守法;具有較高的思想道德修養和文化素質,上進心強,品行端正;在校期間未受過記過(含)以上處分,無考試作弊記錄。
3.英語水平是各省要求的。比如上海要求過四級。
4.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的退役士兵,按照規定和程序,經民政系統等相關單位審核後,可參加普通院校學習。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高等教育統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