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用條件:
1,取得大專學歷,從事會計工作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兩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壹年。
5.獲得博士學位。
6.通過全國統壹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中級、初級資格,並具備上述基本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7.報名條件中規定的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會計工作的總年限,截止時間為考試報名當年年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