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企業會計制度,參加訴訟的訴訟費應納入管理費用核算,敗訴時支付給對方的賠償金是企業與其生產經營活動沒有直接關系,應納入營業外支出核算的支出。
會計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訴訟費
營業外支出-賠償
貸款:銀行存款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承擔,除非勝訴方自願承擔。
部分勝訴或者部分敗訴的,由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承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 * *當事人敗訴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各當事人與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各自承擔的訴訟費用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