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的資產和權益(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實際上是同壹筆資金的兩個不同方面,是從資金占用的形式和來源兩個不同角度觀察和分析的結果。有了壹定的資產,就有了壹定的權益。相反,如果妳有壹定的權益,妳就有壹定的資產。資產和權益的相互依存關系決定了企業的總資產和總權益在數量上必須相等。即:
資產=權益
或者
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1)
上述會計等式解釋了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三個會計要素之間的內在聯系,是設置賬戶、復式記賬、試算平衡和編制資產負債表的理論基礎,故又稱資產負債表等式。
有時資產負債表等式也表示為:
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股東權益)
(2)收入-費用=利潤
收入、費用和利潤之間的關系如下:
收入-費用=利潤
(2)
上述會計等式解釋了收入、費用和利潤之間的內在關系,是編制利潤表的理論基礎。因此,它也被稱為損益表等式。
(三)資產負債表等式和損益表等式之間的關系
方程(1)反映了企業在某壹時刻的全部資產及其對應的來源,是反映資金運動的靜態公式。等式(2)反映的是企業在壹定時期內的盈虧情況,是反映資金運動的動態公式。但是,僅從這兩個等式,並不能完全反映六個核算要素之間的關系。
等式(1)和等式(2)可以合並成:
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
或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利潤(3)
企業定期結算,計算利潤。利潤按規定分配給投資者(股東)後,剩余部分由投資者分享,也是所有者權益的組成部分。因此,上述等式返回到:
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因此,等式(1)是基本的會計等式,通常稱為基本會計等式或會計恒等式。等式(2)和等式(3)不是基本會計等式,但等式(2)是對基本會計等式的補充;等式(3)是對會計基本等式的發展,它將財務狀況要素即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與經營成果要素即收入、費用和利潤有機地結合起來,完整地反映了企業財務狀況與經營成果之間的內在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