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主管全市公路、水路和地方鐵路運輸行業管理的工作機構,下設辦公室、人事處、綜合處、財務處、規劃基建處、政策法規處等6個職能部門,下設8個市級交通運輸機構。
交通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公路、水路和地方鐵路運輸行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制定全市公路、水路和地方鐵路運輸業的發展戰略和措施,制定相關規定並監督實施。
擴展數據:
交通局內設單位:
1.綜合規劃處:研究和制定交通政策,綜合規劃交通系統,審核和管理行政工作計劃,收集和分析交通數據。
2.交通管理科:監督交通養護計劃、道路安全工作的運行和執行,監督交通管制工程和停車設施的規劃、設計、建設和運行,以及重要工程建設期間與交通執法有關的其他事項。
3.運輸管理科:監督和管理公共交通、道路管理、車輛動員、駕駛員培訓、汽車運輸、大眾捷運、藍色公路運營和公共大眾捷運系統財產。
4.交通安全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制定交通事故預防策略、道路交通安全改善評估、監督裁決、車輛交通事故鑒定和處理車輛交通事故鑒定審查。
5.交通信息事業部:智能交通系統信息集成分析、交通信息分析、信息業務開發。
6.秘書室:文書、檔案、出納、總務、物業管理、法制、公關、研考業務及不屬於其他單位的事項。
7.會計室:依法辦理年度會計核算事項。
8.統計室:依法處理統計事務。
9.人事處: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宜。
10.政務室:依法辦理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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