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職工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累計繳費36個月以上,並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級、中級、高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者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可以申請技能提升補貼。
符合申請條件的企業職工,可在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頒發之日起12個月內,到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鄉鎮)社保所申請技能提升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