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權益的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其中所有者權益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資本、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留存收益。
法律客觀性:
《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第二十條,是指由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並預期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第二十三條,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預計將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現時義務。《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第二十六條是指企業的資產扣除負債後,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權益。公司的所有者權益也稱為股東權益。《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第二十七條來源於所有者投入的資本、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留存收益等。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或損失,是指不應計入當期損益、會導致所有者權益變動、與所有者投入資本或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利得或損失。《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第二十八條所有者權益的金額取決於資產和負債的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