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PO將職能部門的所有職能(如交易處理、政策服務、索賠管理、人力資源和財務)轉移給供應商。外包供應商根據服務協議在他們自己的系統中管理這些功能。壹些BPO合同是根據服務水平支付的,這將供應商的收入與業務績效或成本節約掛鉤。
BPO就是將公司的部分業務外包出去,也就是將壹些原本由公司負責的業務交給外部實體來完成。因此,外包業務和外部承包商之間存在權衡和選擇。
以BPO模式運營的公司與外部承包商之間的關系是壹種“長期合同”。即長期穩定、責權利明確的關系。
實現BPO運營,出發點和最終目的只有壹個,就是增加公司股份的價值,也就是增加利潤。
從某種意義上說,外包已經存在了幾十年——尤其是在制造業,它是降低成本的壹種手段。外包活動的最早嘗試主要由大型企業進行,集中在信息技術服務領域。
隨著網絡技術、高速數據網絡的發展和帶寬容量的增加,外包的範圍擴大了,包括壹系列的管理事務,企業可以“卸載”整個業務功能。
BPO服務的提供涉及金融、保險、醫療保健、人力資源、抵押貸款、信用卡、資產管理、客戶服務、銷售和營銷。
對於特定的BPO服務,其復雜性是不同的,包括數據輸入或計費等基本管理功能,以及需要決策和解決問題技能的更復雜的交易。隨著交易復雜性的增加,提供BPO服務所需的技能水平也在提高。
優勢
全球勞動力套利可以從更低的國際勞動力成本中節省大量資金,這可能是離岸外包的主要動機。規模經濟和專業化帶來的成本節約也會鼓勵外包,即使不是離岸外包。從2015開始,間接收入越來越成為額外的驅動力。
上市速度。為此,開發了新的流程:“外包外包流程”。杜邦CIO的管理細節?信達霍爾曼的40億美元65,438+00外包合同由計算機科學公司和安達信咨詢公司外包,從而避免了‘發明,如果我們做這些,那就是內部流程’。?後來發展起來的壹個術語是中間包。
外包可以提供更大的預算靈活性和控制力,允許組織在需要時為所需的服務和業務功能付費。壹般認為可以減少專業人員的雇傭和培訓,提供專業知識,減少資金、運營費用[34]和風險。
“做妳最擅長的,把剩下的外包出去”已經成為壹個國際公認的商業口號,這個口號是由管理顧問彼得·德魯克在1990年代首先“創造和發展”出來的,這個口號主要用來倡導外包是壹個可行的商業策略。
早在1989年,德魯克就在華爾街日報發表的題為《賣掉收發室》的文章中開始解釋“外包”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