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新政府會計制度下,政府的財務工作需要從人員配備,技術運用,體系構建等多方面入手,銜接好新政府會計制度對政府財務工作的新要求.在新政府會計制度下,政府財務工作中仍然存在諸多常見問題,這些財務問題會制約到政府財務工作質量,也不利於政府做好新政府會計制度的銜接工作.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的批復》
第壹條 為了進壹步規範事業單位的財務行為,加強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和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事業單位健康發展,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本規則適用於各級各類事業單位(以下簡稱事業單位)的財務活動。
第三條 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事業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單位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四條 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單位預算,嚴格預算執行,完整、準確編制單位決算,真實反映單位財務狀況;依法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實施績效評價,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資產,防止資產流失;加強對單位經濟活動的財務控制和監督,防範財務風險。
第五條 事業單位的財務活動在單位負責人的領導下,由單位財務部門統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