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體育服務;
2.教育和醫療服務;
3.旅遊和娛樂服務;
4.餐飲和住宿服務;
5.其他生活服務。
增值稅的特點是:
1,以增值額為征稅對象。從征稅對象來看,無論各國法定增值額如何不同,增值稅都是以增值額而不是全部銷售額為計稅依據的;
2、實行普遍征稅。無論從橫向還是縱向來看,它都有廣泛的稅基。從生產經營的橫向關系來看,無論工業、商業還是勞務活動,只要有增值收入,就要納稅;從生產經營的縱向關系看,每種商品無論經過多少個生產經營環節,都應按照每個環節的增值額征稅;
3.實行多環節征稅。從納稅方面看,增值稅是多環節征稅,即在生產、批發、零售、提供勞務、進口等各個經營環節分別征稅,而不是只在某壹環節征稅。
綜上所述,增值稅是流轉稅的壹種,銷項稅和進項稅的差額就是應交增值稅。增值稅是價外稅。在會計上,銷項稅和進項稅與成本和費用無關。銷項稅的提取和進項稅的抵扣在“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核算,與財務費用無關,不反映在利潤表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壹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簡稱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文章
納稅人經營適用不同稅率消費稅的消費品(以下簡稱應稅消費品),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和數量;不單獨核算銷售額和銷售數量,或者將不同稅率的應稅消費品作為成套消費品銷售的,從高適用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