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出納職責和工作內容分別是:負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的登記,不得同時負責稽核和會計檔案保管的保管和收支、債權債務的登記;對貨幣資金進行核算、往來結算和工資核算。
1、出納是按照有關規定和制度,辦理本單位的現金收付、銀行結算及有關賬務,保管庫存現金、有價證券、財務印章及有關票據等工作的總稱。在中國古代出納也指家庭等方面的收支管理情況,例如清田蘭芳《明河南參政袁公(袁可立子袁樞)墓誌銘》:十七來歸,即傳家政。按親族,禦臧獲,美肴酒,綜出納,無事不井井。
2、從廣義上講,只要是票據等收付屬於出納。它既包括各單位會計部門專設出納機構的各項票據、貨幣資金、有價證券收付業務處理,票據、貨幣資金、有價證券的整理和保管,貨幣資金和有價證券的核算等各項工作,也包括各單位業務部門的貨幣資金收付、保管等方面的工作。狹義的出納則僅指各單位會計部門專設出納崗位或人員的各項工作。
3、隨著貨幣及貨幣兌換業的出現而產生的,所謂出即支出,付出;而納即收入。具體地講,出納工作是管理貨幣資金、票據、有價證券進進出出的壹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