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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書收入會計分錄怎麽做?

標書收入是指公司招投標賣標書的收入款項。而公司只要發生了經濟業務,會計人員就要據實入賬,標書收入也不例外,那麽標書收入的會計分錄如何處理?

標書收入分錄

收到標書收入時:

借: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支付標書費用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銀行存款等

計提稅金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應交稅費——地方教育附加

繳納稅金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應交稅費——地方教育附加

貸:銀行存款

其他業務收入是什麽?

其他業務收入是指各類企業主營業務以外的其他日常活動所取得的收入,核算企業根據收入準則確認的除主營業務以外的其他經營活動實現的收入。

出租固定資產、出租投資性房地產、出租無形資產、出租包裝物和商品、銷售材料、提供勞務、用材料進行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在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具有商業實質且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情況下)或債務重組等實現的收入均屬於其他業務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