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營業稅
根據股權轉讓營業稅(財稅字[2002]第191號),
對無形資產和不動產的投資,與投資方的利潤分配共擔投資風險,* * *不征收營業稅。
2.土地增值稅
根據財稅字[1995]48號《關於土地增值稅若幹具體問題的通知》。
以不動產投資、聯營的,投資、聯營壹方以土地(不動產)作為股份投資或將不動產作為聯營條件轉讓給被投資、聯營企業的,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上述房地產以投資、合資方式再轉讓的,征收土地增值稅。
對投資和與房地產合資經營的,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但不包括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以其建造的商品房投資、合資的,仍應按規定繳納土地增值稅。
3.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企業以非貨幣資產交換,以貨物、財產和勞務進行捐贈、償還債務、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或者利潤分配的,視同銷售貨物、轉移財產或者提供勞務,但國務院財政稅務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處置資產所得稅處理的通知》(國〔2008〕828號)規定,企業自制資產的銷售收入,按照企業同期同類資產對外銷售價格確定;對於屬於外購的資產,可以按照購買時的價格確定銷售收入。可見,企業對房地產進行股權投資,即發生了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根據上述規定,財產性損益應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同時,投資雙方應根據所得稅法的相應規定辦理其他所得稅。
4 .印花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幹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1]第155號)第十條規定,“財產所有權”轉移憑證的征稅範圍為: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的動產和不動產所有權轉移憑證、企業股權轉讓憑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幹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62號)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按產權轉移征收印花稅;商品房買賣合同按產權轉移征收印花稅。《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同時,《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進行評估驗證,不得高估或者低估評估價值。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定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可見,根據印花稅的規定,不動產投資入股屬於財產所有權的轉移,應按照《財產轉移憑證》稅目征收印花稅,投資者按萬分之五的稅率繳納印花稅,計稅依據為評估機構核定的評估價格。
綜上,土地投資入股不交營業稅?土地增值稅看情況(分為房地產企業和非房地產企業?房地產企業交土地增值稅?非房地產企業不交)?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印花稅。
望采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