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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重組、資產重組和企業重組的區別和聯系

債務重組是指在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時,債權人根據與債務人達成的協議或法院的裁決做出讓步的事項。

債務重組的方式:

(壹)以資產清償債務;

(二)債轉股。

(3)修改其他債務條件,如減免債務本息,不包括上述兩種方式;

(四)以上三種方式相結合。

從會計角度來看,資產重組是指企業與其他主體之間調整資產、負債或所有者權益,從而實現資源有效配置的交易行為。

根據重組對象的不同,資產重組大致可分為資產重組、負債重組和股權重組。資產和債務的重組往往與公司股權的重組聯系在壹起。企業股權重組往往會滋生新股東對企業資產負債的下壹次重組。

企業資產重組包括資產收購、資產置換、資產出售、租賃或托管、捐贈資產等。企業負債重組主要是指債務重組,根據債務重組的交易對手不同,可分為與銀行和債權人的資產重組。

資產重組根據是否涉及股權的存量和增量,大致可以分為戰略性資產重組和戰術性資產重組。上述企業資產負債重組屬於發生在企業層面的重組,根據授權經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批準即可實現。我們稱之為。quot戰術性資產重組”,而企業股權重組涉及股東變更或股本增加,壹般需要經過相關主管部門(如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的審核或批準,國有股權的審批也需要獲得國家財政部門的批準。這種對企業未來發展方向的影響通常是巨大的,我們稱之為“戰略性資產重組”。根據股權的變動情況,戰略性資產重組可分為股權存量變動、股權增加、股權減少(回購)三類。

企業重組包括債務重組和資產重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