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業職業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括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天津工業職業學院2022年普通高職招生章程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為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招生,結合天津工業職
天津工業職業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括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天津工業職業學院2022年普通高職招生章程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為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招生,結合天津工業職業學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是社會了解天津工業職業學院政策、法規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學院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學院概況
學院全稱:天津工業職業學院
學校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學院代碼:13700 (GB)
學院地址:天津市北辰區雪海路38號
基本信息:
天津工業職業學院是天津市高職院校提升辦學水平的示範院校,是天津市高職院校提升辦學能力的建設院校,是全國第二批現代學徒制試點院校。學院設有智能、機械、工業與信息、經濟管理、工業技術五大專業群,涵蓋28個專業體系。其中,鋼鐵智能冶金技術專業為中央支持的重點建設專業,機電壹體化技術、信息安全技術應用、電子商務、電氣自動化技術、大數據與會計、電子信息工程技術專業為天津市重點建設專業,智能互聯網技術、雲計算技術應用、智能控制技術、工業機器人技術專業為院級特色建設專業。
具有博士、碩士學位的教師占專任教師總數的50.3%,具有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教師占專任教師總數的40%,“雙師型”教師占專任教師總數的66.2%;教師承擔各級科研項目160余項,發表學術論文近770篇,獲得國家實用新型專利50余項。
學院擁有智能制造實訓中心、智慧城市實訓室、網絡攻防實訓室、水環境監測與治理實訓室、數控加工實訓中心等96個專業實訓室。實訓室建設適應現代智能制造產業轉型升級,突出生產性教學與先進企業生產技術的對接。實訓設備和實訓項目與智能制造、大數據等高端科技產業集群對接,有效提升了人才培養能力。
學院積極響應“壹帶壹路”倡議,搭建了與世界對話交流的橋梁。2019,該院在烏幹達建設魯班工坊,依托中烏姆巴萊工業園開展國際校企合作,產教融合。實訓基地設有數控加工實訓區、鉗工實訓區、電氣自動化技術實訓區、工業模擬實訓區。培訓區配有專業先進的教學設備,已正式投入使用,為非洲青年提供技術技能培訓,增強其就業能力。烏幹達魯班工坊以需求為導向,以標準為導向,在校企園區的四方聯動建設下,持續為烏幹達青年打造提升就業能力的平臺,實現國際教育的最大效用。
學院註重學生綜合職業素質和實踐技能的培養,連續多年成功舉辦全國和天津市職業學院技能大賽。近兩年,天津市職業技能競賽有84名學生分別獲得壹、二、三等獎,其中31名學生在天津市職業技能競賽中取得優異成績,升入本科院校深造。
大學畢業生技術技能強,綜合素質高,備受用人單位青睞。學院與青島海爾集團、新天鋼集團、中天鋼鐵集團、江蘇沙鋼集團、天津電裝電子有限公司等多家知名企業建立了穩定的就業合作關系,壹對壹為畢業生提供充足的就業選擇,確保畢業生高質量就業。
第二章招生機構
第四條天津工業職業學院成立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的重大問題。
第五條天津工業職業學院設立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日常工作。學院紀檢辦公室對整個招生過程進行監督,在招生工作中嚴格執行“八項基本要求”、“十公開”、“三十不”等工作紀律,負責監督招生的每壹個環節,確保我院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第三章招生計劃和收費標準
第六條天津工業職業學院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專業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2022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並按照教育部批準的具體招生專業和招生人數,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向社會公布;同時將通過招生簡章和高校網站向社會公布。在招生過程中,經招生領導小組同意並報上級批準,對生源好、誌願充足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進行適當調整,各省、各專業招生規模以相關省級招生辦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七條收費標準:①學費:高職普通專業5000元/生/年;特殊專業5500元/生/年。請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布的招生時間表或學院發布的2022年新生報到通知為準。②住宿標準:根據住宿條件不同,住宿費為4人65438元+0,000元/生/年;6 .人類700元/胎次/年;8人600元/生/年。以上收費標準如有調整,最終價格以主管部門批準的文件為準。
第四章準入原則
第八條天津工業職業學院招生遵循公平競爭、公開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和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將考生誌願和高考成績作為主要錄取依據。根據考生誌願,參考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綜合評定、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在錄取過程中,我自覺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九條高校誌願實行順序誌願省份原則,錄取遵循誌願優先原則,即根據考生填報的高校誌願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首選報考天津工業職業學院的考生, 並且只有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線上報考天津工業職業學院作為第壹誌願的人數少於招生計劃時,才會錄取報考天津工業職業學院作為第二誌願的考生,以此類推。 實行平行誌願的省份,錄取規則以當地省級招生部門規定為準。
第十條專業誌願錄取遵循分數優先的原則,即學生先從高分到低分排隊,再按考生填報的專業誌願順序錄取。如果考生成績沒有達到第壹個專業誌願錄取分數線,即是否達到第二個專業誌願錄取分數線,以此類推,直到最後壹個專業誌願。在考生所報專業誌願未被錄取的情況下,服從專業調劑的可調劑到未完成的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予以辭退。專業誌願者是沒有年級差異的。內蒙古自治區采取動態排名、精準定位的方式填報誌願,實行“在招生計劃1:1範圍內按專業誌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十壹條在實施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市)招生工作,按照各省(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和相關措施執行。
第十二條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的考生必須符合我院選考科目的要求。投檔結果相同時,專業錄取按各省(區、市)確定的相同排序規則進行,綜合素質檔案使用按各省(區、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和相關辦法執行。
第十三條天津市考生,根據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員會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普通高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參考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如果考生分數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文和數學的分數,以分數較高者優先。
第十四條政策性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加分政策和錄取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對考生的身體健康進行復查和復核。不符合標準的,按有關規定進行指導。
第十六條各專業錄取不要求男女生比例。
第十七條所有專業的外語課程都是英語,其他語言的考生要慎重。
第十八條錄取結束後,我院將通過特快專遞寄送錄取通知書。同時,考生可以通過我們的校園網和電話咨詢查詢錄取結果。
第五章後續管理
第十九條新生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後,憑錄取通知書和本人身份證,按有關要求和規定時限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應向學院請假。不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報名時,學院將對新生資格進行初審,合格者辦理入學手續,註冊為學生;在復查中,發現學生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現象。,並認定為復查不合格,應取消其學籍。根據國家政策,應征入伍的新生應當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申請保留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新生入學後,學院按照《天津工業職業學院學生管理規定》和《天津工業職業學院學籍管理規定》進行管理,按照人才培養計劃培養學生。其中,學生願意進行專業調劑的,轉專業政策執行《天津工業職業學院學籍管理規定》。
第二十壹條我院實行雙證培養,學生完成規定學業並考核合格,頒發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
第二十二條我院有完善的在校學生資助體系,獎項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天津市人民政府獎學金和高校獎學金。扶貧包括多種形式的有效資助政策,如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儉學、綠色通道、兵役國家教育補助、學校補助等。在全面落實國家助學政策的同時,確保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三條學生完成規定的學業,經考核達到畢業標準,授予天津工業職業學院畢業證書。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僅適用於天津工業職業學院2022年高職招生。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已經天津工業職業學院高職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並報上級審批。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以前有關高職招生的政策規定與章程不壹致的,壹律廢止,以章程規定為準。
第二十七條在招生咨詢過程中,天津工業職業學院顧問的意見和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誌願的參考,不屬於學院的錄取承諾。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由天津工業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高校招生接受社會監督,高校紀檢電話022-26983768。
第三十條咨詢和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學院網站:
電話:022-26983723和26983773。
咨詢QQ: 1821427968。
學院地址:天津市北辰區雪海路38號
郵政編碼:30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