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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2009年的註會考試改革,是不是在這之前所有的考試都要作廢重新考?

2008年8月30日星期六

現任職務: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 & gt重要新聞

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關於印發註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的通知

2008-08-27 20:29:00閱讀22126次。

協[2008]6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註冊會計師協會:

為做好我國註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工作,加快行業專業人才培養,實現行業專業人才國際化,深入實施我國註冊會計師行業發展戰略,我們起草了《註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現印發給妳們,請組織征求意見,並於2008年9月22日前將意見反饋給我協會考試部。

聯系人:張文

電子郵件:kaoshi@cicpa.org.cn。

聯系電話:010-68721166轉5308;傳真010-68703206

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澱區廣元門5號廣元大廈6層,100081。

附件:

1.註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

2 .關於《註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草案)》起草說明。

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

二○○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抄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附件1:

註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征求意見稿)

為做好我國註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工作,加快行業專業人才培養,實現行業專業人才國際化,推進我國註冊會計師發展戰略目標,現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壹、註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的背景、總體目標和指導思想

中國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系統於1991正式建立,至今已舉行16次考試。通過不斷改革完善,建立健全了基礎考試體系、質量保證體系和組織管理體系,近654.38+0.4萬人獲得了通用資格證書,為我國註冊會計師行業的健康發展提供了重要的人才支撐。註冊會計師考試已經成為中國最負盛名的資格考試之壹。

隨著中國經濟的持續發展,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中國經濟國際化的長足進步,對註冊會計師行業的建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自2004年第四次代表大會以來,中註協實施了人才戰略、國際趨同戰略和做大做強戰略等行業發展戰略,行業建設取得了顯著的新突破。

行業發展的關鍵在於人才建設,註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是實施人才戰略的基礎。加快選拔培養適應國際化發展需要的行業人才,迫切需要全面實施註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進壹步發揮註冊會計師考試在深入實施行業戰略中的重要支撐作用。

2007年初,財政部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以下簡稱“國考委”)決定全面啟動註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

註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的總體目標是在《中國註冊會計師能力指南》和國際會計師聯合會《專業會計師國際教育標準》的指導下,改進考試理念,豐富考試內容,改進考試方法,建立符合終身學習理念,充分發揮考試多重評價功能的考試制度, 從而使中國註冊會計師考試與國際公認的考試模式接軌,使中國註冊會計師考試成為中國註冊會計師走向國際的“通行證”。

註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的指導思想是認真總結和繼承我國註冊會計師考試17年來的基本經驗和成功做法,通過比較、分析、提煉、消化、吸收有關國家和地區會計機構的考試經驗,實現註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的總體目標,在改革實踐中充分體現行業發展對行業人才隊伍建設的根本要求。

二、註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的工作機制

為順利推進註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確保改革總體目標的實現,在全國考試委員會的領導下,建立健全了包括起草、咨詢、決策在內的三級組織工作體系。所有相關方的職責和組成如下:

(1)國家考試委員會

全國考試委員會對註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的研究和實施進行綜合指導和決策。

(2)註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工作小組

1.工作組的責任

負責註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方案和新註冊會計師考試相關制度的研究、設計、起草、征求意見和起草工作;負責推進和協調註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為考試制度改革提供必要的國內外相關研究資料和翻譯材料。

2.工作組的組成

工作組以國考辦為基礎組建,成員以國考辦工作人員為主,適當吸收外部專家。

(3)註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國內專家咨詢組

1.國內專家咨詢組的職責

為註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實施提供意見和建議;對註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相關課題的研究成果進行評估和論證。

2.國內專家咨詢小組的組成

組長由國考委委員擔任,成員由對註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有深入研究的學術學者、從業人員和法學專家組成。

(4)註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海外專家咨詢組

1.海外專家顧問團的職責

為註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實施提供意見和建議。

2.海外專家顧問團的組成

組長由相關國家和地區會計組織考試機構負責人擔任,成員由相關國家和地區會計組織專家和國際會計公司相關專家組成。

三、註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的主要內容

廣義的註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是指報名條件、考試等級、科目設置、實踐經驗要求等基本考試制度;考試命題、考試閱卷、考試方法、考試資格標準等考試質量保證體系;以及相應的考試組織體系、考場設置、考試紀律等考試組織管理制度。

狹義的註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是基本的考試制度,包括報名條件、考試等級、科目設置、實踐經驗要求等等。狹義考試制度不僅是廣義考試制度的核心內容,而且決定了廣義考試制度中考試質量保證體系和考試組織管理體系的具體內容和形式,也是各國會計組織在考試制度比較和考試資格互惠咨詢中重點研究和評價的內容。

為全面實現註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的總體目標,並考慮到我國現行法律對註冊會計師考試報名條件和免試政策的限制,我們將首先著力改革基礎考試制度,於2009年開始實施,建立符合終身學習理念、充分發揮考試多重評價功能的基礎考試制度;同時,隨著相關法律的修訂,完善基本考試制度,適時完善命題方式(如題庫建設)、考試方式(如計算機考試)等考試質量保證體系和考試組織管理制度。

基於註冊會計師考試基本制度的國際比較,特別是在充分借鑒香港和國外會計師考試經驗的基礎上,在不改變現行註冊條件和免試政策的前提下,對現行考試制度改革提出以下建議:

(壹)在考試層面

將註冊會計師考試改革為“兩級專業考試”,其中:

第壹個層次是專業階段,主要測試考生是否具備會計專業畢業所需的基礎理論知識、註冊會計師執業所需的基礎理論知識以及基本的應用技能和基本的職業道德要求。

第二個層次是高級階段,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知識和綜合能力,包括測試考生是否具備在註冊會計師的職業環境中合理有效運用專業知識和法律知識的能力,測試考生“維護職業價值觀、道德觀和態度”的綜合能力。

考試分階段進行。考生只有通過壹級專業階段的考試科目,才能參加二級高級考試。兩階段考試每年舉行1次。

(二)關於考試科目和成績有效期。

考試科目的設置與考試等級的劃分密切相關。

建議考試科目設置為“6+1”模式,其中:

壹級專業階段考試共6科,即在延續現行考試5科的基礎上增加1科。6科目為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經濟法、稅法、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新增科目);並且在相關科目中,測試考生應具備企業、政府和非營利組織的組織、規劃、管理和運行環境知識,信息技術的應用與評價,職業道德等基礎知識。與現行的五科考試相比,專業階段考試側重於測試基礎理論和基本應用技能,難度略有降低,內容略有拓展。

新增的“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科目,主要考察中國註冊會計師勝任能力指南所要求的組織和企業相關知識。

二級高級階段考試由1科目組成,考試科目為綜合測試。根據我國《註冊會計師勝任能力指南》的要求,測試考生在註冊會計師職業環境中是否具備合理有效運用專業知識和法律知識的能力,測試考生“維護職業價值觀、職業道德和職業態度”的綜合能力,包括智力技能、技術和應用技能、個人技能、人際和溝通技能、組織能力等。

專業階段單科成績在5年內有效,高級階段單科成績在3年內完成;取得通用資格證書的考生,在5年內申請成為中註協會員,並符合繼續教育要求的,長期有效。否則5年內有效。

(3)實踐經驗要求

借鑒相關國家和地區會計機構對實踐經驗的要求,擬在考試制度中增加對考生實踐經驗的提示性要求。

鑒於現行《註冊會計師法》並未明確規定對考生具有考試過程中實際經歷的要求,僅明確了報考條件,即“通過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並從事審計業務兩年以上的人員,可以向省、自治區、直轄市註冊會計師協會申請報名。”據此,在考試制度改革中,擬提出考生實踐經驗建議。即在參加最後的“綜合測試”考試之前,建議考生在1年實踐經驗的基礎上進行報考,以便更好地適應綜合測試的要求。

四、註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的銜接方案

為了加快行業人才的培養,建議從2009年開始實行新的考試制度。為做好與現行考試制度的銜接,確保新舊考試制度平穩過渡,2009年繼續實施現行考試制度1年。

2009年,第壹次報考的考生和曾經報考但未通過任何考試科目的考生,必須按新制度報名參加考試;已通過現行制度下部分考試科目的考生,可選擇報名參加新制度下的考試。

2009年度考試結束後,通過現行考試制度全部五門科目的考生將獲得普通資格證書;未取得總合格證書的考生,在新制度下自動轉為合格科目,在2010按新考試制度參加考試。

2010新考試制度全面實施,現有考試制度同時廢止。

動詞 (verb的縮寫)註冊會計師英語水平考試進壹步改進的建議

為進壹步總結和鞏固以往英語水平測試的成果,配合註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方案,現就建立新的註冊會計師英語水平測試體系提出以下建議:

英語水平測試的目標是全面提高註冊會計師行業的英語水平測試水平和國際認可度,以英語環境下註冊會計師的職業能力為標準,通過測試,重點選拔能夠在英語環境下從事註冊會計師業務的國際化人才,使英語水平測試成為中國註冊會計師走向國際的重要標誌。

建議將現行的註冊會計師考試相關科目英語附加題制度和英語測試制度進行合並,與相關國家和地區會計機構共同組織統壹的英語水平測試。水平是“在英語環境中工作的能力”。

英語水平考試計劃於2009年實施,考生只有通過註冊會計師考試後才能報考。英語水平考試證書獨立於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證書。

六、註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時間表

為保證註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的順利實施,時間安排如下:

(壹)制定並完成考試制度改革工作計劃(2008年6月5-4月38+0日)

建立考試制度改革工作機制,成立考試制度改革專家咨詢組和工作小組,收集整理其他會計師組織的考試制度相關資料,開展考試制度改革研究工作,起草註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根據公開征求意見的結果,修訂了《註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送審稿)》。

全國考試委員會批準發布註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二)制定和完善考試規章及相關措施(2008年9月-11)

根據考試制度改革要求,修訂制定《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辦法》和《2009年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辦法》、《2009年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辦法》,修訂制定《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非執業會員管理暫行辦法》和《註冊會計師註冊辦法》。

㈢實施準備工作(165438+2009年10月至2月)

制定發布《2009年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規則》,安排2009年考試工作。同時,完成考試制度改革和實施的宣傳、教材編寫、考試人員培訓等準備工作。

附件2:

關於註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的工作方案

《征求意見稿》起草說明

根據財政部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以下簡稱“全國考委”)2007年第二次會議決定,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以下簡稱“中註協”)組織開展了中國註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研究和工作方案起草工作。近日,《註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已經起草完畢,並公開征求意見。現將有關事項解釋如下:

壹、註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起草背景

中國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系統於1991正式建立,至今已舉行16次考試。通過不斷改革完善,建立健全了基礎考試體系、質量保證體系和組織管理體系,近654.38+0.4萬人獲得了通用資格證書,為我國註冊會計師行業的健康發展提供了重要的人才支撐。註冊會計師考試已經成為中國最負盛名的資格考試之壹。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全面進步和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特別是我國經濟與世界經濟的日益融合,對註冊會計師的勝任能力和國際化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註冊會計師考試制度也面臨著新的改革任務。這就要求我們認真總結近十年來我國註冊會計師考試的基本經驗和成功做法,充分借鑒註冊會計師考試的國際經驗,深入探索和理解註冊會計師考試的規律,提升考試理念,豐富考試內容,改進考試方法,全面實施註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

(壹)改革註冊會計師考試制度,引導註冊會計師不斷提高勝任能力,進壹步適應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執業環境變化的新要求。

近年來,隨著中國經濟的不斷發展和融入世界經濟體系,註冊會計師的業務範圍在傳統業務的基礎上擴展到風險管理、制度設計、戰略規劃、法務會計、內部控制驗證、破產管理、法律咨詢等專業服務。另壹方面,市場經濟日益完善,企業管理不斷深化,經濟活動日益復雜,這就要求註冊會計師不斷提高知識整合能力、職業判斷能力、職業道德水平和持續學習能力。為此,中註協制定並發布了《中國註冊會計師勝任能力指南》,系統闡述了註冊會計師及行業儲備人才在會計、審計、企業管理、信息技術、法律等相關領域應具備的廣博的專業知識、技能和職業道德。

要達到上述要求,就要深刻認識行業人才的成長規律,深刻理解我國市場經濟不斷發展對註冊會計師能力提出的新要求,在現行註冊會計師考試制度的基礎上,充實考試中的相關專業知識和技能要求,完善考試的人才選拔功能,深化對考試中人才培養和人才評價功能的認識,增強考試理念。

(2)改革註冊會計師考試制度,加快行業國際化人才培養,推進做大做強戰略實施。

提高註冊會計師更好地服務中國經濟的能力,提升中國註冊會計師行業的國際競爭力,是當前註冊會計師行業面臨的重要任務,也是註冊會計師行業做大做強戰略的核心內容。不斷提高註冊會計師行業人才隊伍素質,加快行業國際化人才培養,是實現上述任務的重要基礎。因此,要求我們在客觀評價註冊會計師行業人才結構和整體素質的基礎上,加快行業國際化人才的培養,提高註冊會計師在國際化環境中的執業能力。

註冊會計師考試是人才培養、人才選拔和人才儲備的基礎環節。借鑒國際通行的考試模式和相關國家和地區會計機構的考試經驗,實現與相關國家和地區註冊會計師考試和資格認證的對接,加快行業國際化人才的培養,是改革註冊會計師考試制度的必然選擇。

(三)會計和審計準則的國際趨同為註冊會計師考試制度的改革創造了重要條件。

隨著會計審計準則國際趨同戰略的有效實施,我國會計審計準則體系實現了與國際會計審計準則的國際趨同和平穩過渡。同時,內地與香港會計審計準則已實現等效,與相關國家和地區的等效談判正在進壹步推進。

我國會計審計準則的國際趨同為註冊會計師行業的國際化發展提供了重要的技術支持,也為註冊會計師考試制度的改革創造了重要條件,為考試理念的提升、考試內容的豐富和考試結構的完善奠定了重要基礎。

二是註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研究和起草過程

在全國考試委員會的指導下,中註協高度重視考試制度改革,制定了詳細的工作方案,全力以赴,穩步推進,圍繞考試制度改革的總體目標、基本思路、工作機制、改革內容等進行了全面研究和論證。主要工作如下:

1.在國考委領導下,成立了考試制度改革工作小組和國內外專家咨詢組,建立了包括決策、起草、咨詢在內的工作機制。

2.組織完成相關課題研究,為考試制度改革提供理論指導。

2007年9月,根據註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的關鍵問題,確定了基礎考試制度改革、命題制度改革和註冊會計師資格對等三個研究課題。目前已組織專家完成相關課題的研究報告。

3.完成相關國家和地區會計師組織考試制度的國際比較。

收集並翻譯了全國及地區會計師組織考試制度的相關資料,共翻譯55萬字;在此基礎上進行國際比較,研究不同考試制度的先進經驗和適應性。

4.組織起草和定向征求意見。

根據前期調研結果,組織起草並於今年3月底完成了征求意見稿初稿。3月至7月,在全國考委會會議、考試制度改革國內外專家咨詢組會議、部分地方協會秘書長座談會上,聽取了對考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意見和建議。大家對考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中確定的改革目標、改革模式、實施步驟給予了充分肯定,並就考試科目結構、實踐經驗要求、新舊考試制度銜接辦法等提出了建議。根據這些意見,修改形成了《註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

三、註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的主要內容

廣義的註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是指報名條件、考試等級、科目設置、實踐經驗要求等基本考試制度;考試命題、考試閱卷、考試方法、考試資格標準等考試質量保證體系;以及相應的考試組織體系、考場設置、考試紀律等考試組織管理制度。

狹義的註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是基本的考試制度,包括報名條件、考試等級、科目設置、實踐經驗要求等等。狹義考試制度不僅是廣義考試制度的核心內容,而且決定了廣義考試制度中考試質量保證體系和考試組織管理體系的具體內容和形式,也是各國會計組織在考試制度比較和考試資格互惠咨詢中重點研究和評價的內容。

這個工作計劃主要是針對基礎考試系統的。命題方式(如題庫建設)、考試方式(如計算機考試)等考試質量保證體系和考試組織管理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將在實施基礎制度改革的過程中適時實施。

註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的總體目標是我們在起草考試制度改革方案時重點研究和解決的基本問題,是我們總結和評價註冊會計師考試的基本經驗和成功做法,研究和借鑒有關國家和地區資格考試的成功經驗,研究和設計註冊會計師考試制度的重要指南。為此,征求意見稿提出了考試制度改革的總體目標,即:

以《中國註冊會計師勝任能力指南》和國際會計師聯合會《專業會計師國際教育指南》為指導,改進考試理念,豐富考試內容,改進考試方法,建立符合終身學習理念,充分發揮考試多重評價功能的考試體系, 使中國註冊會計師考試與國際公認的考試模式接軌,使中國註冊會計師考試成為中國註冊會計師走向國際的“通行證”。

根據上述總體目標,考試制度改革的內容概括為三個方面,並提出了英語水平考試的設想。

(壹)關於考試等級的劃分

註冊會計師考試的過程是引導考生加深專業理解,豐富專業知識,積累實踐經驗,提高勝任能力。註冊會計師考試要充分體現不斷提高和積累的規律,使不同階段的要求有所不同。

從相關國家和地區會計組織的實踐來看,考試等級的劃分與報名條件密切相關。報名條件對學歷和專業的限制較多,但考試級別和科目較少。征求意見稿基於我國現行法律對考試報名條件的規定,提出我國註冊會計師考試應當結構化為專業階段和高級階段兩個層次。

其中,第壹層次為專業階段,主要測試考生是否具備會計專業畢業所需的基礎理論知識、註冊會計師執業所需的基礎理論知識、基本應用技能和基本職業道德要求;第二個層次是高級階段,主要測試考生在職業環境中應具備的專業知識和法律知識的綜合運用,測試考生“維護職業價值觀、道德觀和態度”的綜合能力。

考試分階段進行,考生只有通過壹級專業階段的考試科目,才能參加二級高級考試。

(二)關於考試科目的設計

註冊會計師考試的科目設計和內容分布要體現註冊會計師勝任能力的要求,適應執業環境,為內容的拓展和整合提供條件。

基於上述認識,征求意見稿在兩級劃分的基礎上,提出了“6+1”考試科目的設計思路。本科目設計在現有五科考試的基礎上,增加了公司戰略和風險管理的內容,並按照專業階段和高級階段的劃分來分配考試內容。專業階段考試有六個科目,分別是: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經濟法、稅法、公司戰略和風險管理。高級階段考試1科目,考試科目為綜合測試。

關於考試成績的有效期,征求意見稿提出,專業階段單科成績在5年內有效,高級階段單科成績應在3年內完成。取得全科證書的考生,5年內申請成為中註協會員並符合繼續教育要求的,長期有效,否則5年內有效。

(3)實踐經驗要求

實踐經驗要求是註冊會計師考試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註冊會計師能力指南》和國際會計師聯合會《專業會計師國際教育標準》都對實踐經驗提出了明確要求。有些國家和地區甚至規定,參加註冊會計師考試的考生在報名或參加考試時,要積累實踐經驗。基於我國現行規定,在註冊會計師報名前必須有兩年實際經驗的基礎上,征求意見稿在考試等級劃分和考試科目設計上體現了對實際經驗的要求,也就是說考生要在考試過程中或考試前逐步積累壹定的實際經驗。

為此,征求意見稿提出了實踐經驗建議。即在參加最後的“綜合測試”考試之前,考生要在1年實踐經驗的基礎上進行報考,以便更好地適應綜合測試的要求。

(四)英語水平考試改革的思路

為適應經濟全球化發展的需要,促進註冊會計師行業綜合素質的整體提高,選拔和培養行業高端國際化人才,中註協自2006年起在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的同時設立英語考試,並於2007年首次在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的審計與會計科目中增加了10道英語附加題。上述英語水平測試措施的初步探索,對鼓勵行業人員提高英語水平,促進行業國際化起到了積極的指導作用。

為全面提高註冊會計師職業英語水平,培養和選拔能夠在英語環境下從事註冊會計師業務的國際化人才,進壹步提高英語能力考試的國際認可度和實際效果,配合本次考試制度改革,征求意見稿提出,將註冊會計師考試相關科目現有的英語附加題制度和英語測試制度合並,與相關國家和地區的會計機構共同組織統壹的英語能力考試,水平定為“英語環境下工作能力”。它還規定,考生只有在通過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後,才能申請英語水平考試。英語水平考試證書獨立於註冊會計師證書。

四、考試制度改革的銜接安排

根據征求意見稿,新的註冊會計師考試制度將於2009年正式實施。為做好新舊考試制度的轉換工作,征求意見稿提出,2009年首次實行新的考試制度,現有考試制度繼續實行壹年。

征求意見稿進壹步明確,2009年首次報考的考生和報考但任壹考試科目不及格的考生,必須按新制度報名參加考試;已通過現行制度下部分考試科目的考生,可以選擇按現行制度報名參加考試,也可以選擇按新制度報名參加未通過科目(包括新科目)的考試。按現行考試制度參加2009年度考試的考生,未取得總合格證書的,其有效合格科目轉為新制度下的合格科目,其余科目按2010新考試制度參加考試。2010新考試制度全面實施,現有考試制度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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