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升本有兩種情況:壹種是進入本校本科專業;另壹種是“專升本”,即去其他本科院校學習。
本科的選拔對象是當年的高校畢業生。報名時間為當年4-5月,各校會有差異。選拔考試由相關本科院校組織,考試科目不得少於3門。具體考試科目由相關本科院校和對口院校協商確定。
學生在相應本科專業的第三年入學,其在專科階段所修課程的成績由招生機構認可並記入本科成績。已實行學分制的本科院校或專業,原則上不低於本專業學生畢業時應修總學分的40%。
錄取方式主要是考試選拔錄取。對口院校可在學生“專升本”考試成績的基礎上,結合學生大學期間的學習成績確定錄取分數線。相關本科院校根據學校制定的《錄取辦法》,按照擇優錄取的原則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
專升本計劃原則上按今年高校畢業生總數的5.3%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