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下列條件之壹的中國公民,可報名參加考試:
1、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的學歷;
2、會計或者相關專業(相關專業是指審計、統計、經濟。下同)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免試條件
具有會計或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包括學校及科研單位中具有會計或相關專業副教授、副研究員以上職稱者),可以申請免試壹門專長科目。申請者應填寫《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免試申請表》,並向報名所在地省級財政部門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地方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提交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經地方考試委員會及有關部門審核確定並報財政部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以下簡稱全國考試委員會)核準後,方可免試。
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經濟法》、《稅法》。
考試範圍:在全國考試委員會發布的2007年度《考試大綱》中確定。
考試方式:閉卷、筆試。客觀性試題采用填塗答題卡方式解答;主觀性試題采用書寫中文簡體文字
考試時間
考試通常於每年9月第二或第三個周末舉行,會計考試時間為210分鐘;審計、財務成本管理考試時間各為180分鐘;經濟法、稅法考試時間各為150分鐘。
報名時間
每年註會考試壹般在4月份開始報名。但2012年有重大改革,改為機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