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承擔部分)?
其他應收款(責任人承擔部分或個人承擔部分)
貸款:銀行存款
2.以後保險公司賠付醫療費用的時候。
借方: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主要包括:
1,應收各種賠款和罰款。如因企業財產意外損失應向相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償等。;
2.租賃包的應收租金;
3.應向員工收取的各種預付款,如為員工支付的水電費、應由員工承擔的醫療費、房租等;
4.交押金,比如租包交的押金;
5.其他應收款和臨時付款
擴展數據
工傷事故損害賠償責任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工傷事故損害賠償責任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員工與企業或用人單位之間必須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企業作為用人單位,未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就建立了實際的事實勞動關系。
2.員工必須有人身傷害的事實。
3.員工的損害必須發生在履行其工作職責的過程中,即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發生的事故。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承擔部分)?
工傷是指職工在工作過程中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工作原因受到意外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履行職責受到暴力和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的;
5.外出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同時,根據本條例第十五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突發疾病死亡或經搶救無效在48小時內死亡;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3.職工原在部隊,因戰或因工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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