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成本原則主要用於確定財產和材料的入賬金額。
比如某企業5年前買寫字樓,花了500萬。然後在記賬時,按照其實際支出500萬元入賬。假設該樓目前的市場價格已經達到654.38+00萬元。此時仍不調整原入賬價值,但賬面上仍有取得該建築物的實際成本(即歷史成本)。需要註意的是,根據這個原則,並不是絕對不能調整賬面價值。比如企業打算拍賣轉讓樓房,就要進行資產評估,這是特例,可以調整。
歷史成本原則要求資產應按購買成本(原始成本)入賬,資產價值的變動不應在持有資產的過程中得到反映。資產按歷史成本計價,費用是已經消耗的歷史成本。歷史成本計量是傳統會計計量的核心。雖然幾個世紀以來,會計實務經歷了許多變化,也出現了諸如“低成本和市場價格法”、價格變動會計和現行成本計量等影響,但歷史成本原則在會計實務中的核心地位從未改變。
這壹原則的堅定立場得益於銀行和審計師的支持。銀行的信用風險是銀行在從事信貸業務時應該考慮的壹個關鍵因素。可靠性是銀行業會計信息最重要的質量特征。歷史成本的客觀性和可驗證性及其在反映資產管理責任履行方面的優勢保證了貸款的回收,因此受到銀行業的廣泛推崇。在1929年爆發的經濟危機中,歷史成本原則為審計師做了有利的辯護。因為歷史成本的依據發票具有很強的可驗證性,在法庭上具有很強的證明力,所以審計人員只要有相應的發票作為書面證據,就可以免除法律責任。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說,歷史成本原則成了審計師的“保護傘”。其次,20世紀上半葉,財務會計關註的是會計信息的提供者。財務會計信息主要用於反映企業的經營業績,會計信息最相關的使用者是供應商本身。根據歷史成本原則,持有未經加工或變動的資產時,不需要考慮價格變動。會計信息的提供者從節約會計成本和成本收益最大化的角度出發,自然選擇歷史成本原則。
然而,信息是商品,會計信息也是商品。企業作為信息的提供者,必須對其財務會計信息進行整理和傳遞,針對包括投資者和債權人在內的信息需求者的需求,為其提供與投資決策、信貸決策和其他經濟決策相關的信息。不像20世紀20年代以前,企業只能提供對自己有利的信息。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自1973成立以來,壹直將會計目標作為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起點。在FASB第1號概念公告中,會計目標確定為:①財務報告應為當前和潛在的投資者、債權人和其他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信息,以做出合理的投資、信貸和類似決策;(2)財務報告應提供有助於其使用者評價銷售、償還、到期證券或貸款產生的現金流入的金額、時間分布和不確定性的信息,即估計現金流量前景;(3)財務報告應提供有關企業經濟資源、資源索取權以及改變資源和索取權的事項和影響的信息,如有助於衡量企業獲取現金流量盈余能力的信息。會計的重心轉移到了這些會計信息的需求者身上。隨著全球通貨膨脹,現行成本法等通貨膨脹計量模式的提出,經濟全球化過程中出現的大規模企業合並和兼並,以及衍生金融工具的不斷創新,會計信息使用者對會計信息決策的相關性和充分披露的要求越來越高。投資者和債權人關心的不是資產以前值多少錢,以前的債務能不能收回,而是資產現在值多少錢,今天的債務能不能收回。以市場價值為基礎的現值、公允價值、未來現金流量的估計現值等價值計量基礎,能夠隨著經濟環境的變化及時反映資產價值的變化和風險,與決策高度相關,能夠披露傳統做法無法處理的自創商譽、衍生金融工具、人力資源等會計信息,使資產負債表更好地反映企業價值。因此,必須擺脫歷史成本的傳統做法,以會計目標為導向,科學地采用現值或公允價值進行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