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管理費
貸款:應付工資-應付工資
2.支付工資時:
借:應付工資-應付工資
貸款: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障(養老、醫療、失業)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負擔)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現金(實際支付給員工)
3.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時:
答:首先提到應付員工工資中的企業部分。
借:
管理費-社會保障費(養老、失業、工傷生育單位部分)
住房公積金(單位負擔部分)
應付福利費-醫療保險費(單位負擔部分)
貸款:應付工資-社會保險費(單位負擔)
住房公積金(單位負擔部分)
醫療保險
(單位負擔部分)
註:提取應付福利費-醫療保險(單位負擔部分)是指: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後,停止提取應付福利費,應付福利費債權人原有余額;
如無余額,取實際金額。
借:管理費用-職工工資-醫療保險
b:付款:
借:應付工資-社會保險費(單位負擔部分)
住房公積金(單位負擔部分)
醫療保險
(單位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障(養老、醫療和失業)
-住房公積金(自費部分)
貸款: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