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擔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工作;調查研究本省金融系統幹部隊伍建設情況;制定並組織實施金融系統的教育培訓計劃;負責出國政審;承擔機關、青年、婦女機構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人:王艷萍(負責人:陳偉群)
制定地方性金融法規、規章和制度;監督和指導全省金融系統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實施;承擔本機關相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承擔國家賠償費用的管理工作;承辦相關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承擔普法工作。(負責人:程遠)
研究提出我省相關稅收政策調整方案和建議;承辦稅收減免和稅收政策調整的審批工作;組織相關稅源的調查、統計和分析;參與年度稅收計劃的制定;協調相關部門推進稅制改革,處理稅務糾紛;承擔省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人:吳壹奎)
研究提出我省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和中長期財政規劃的建議;擬定省級預算政策,組織編制年度省級預算草案;審查和匯總全省年度預算草案;管理省級預算目標;處理預算增加和調整;承辦中央與省、省與市縣之間的財政結算;負責省對市縣的轉移支付;承擔清理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的具體工作;承擔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承擔省級行政機構車輛編制的核定工作;承擔省級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和項目庫管理。(負責人:文彬)
組織預算執行、分析和預測;制定全省財政國庫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總預算的核算,辦理預算內外資金收支的分配和結算;負責財務匯總,審核匯總部門賬目;統壹管理省級財政資金賬戶;負責國庫資金調度和上下級資金對賬,承擔國庫現金管理;承辦地方政府債券的發行和兌付;省級財政會計檔案的統壹管理。(負責人:劉芬)
承擔行政、政法部門預算相關工作;制定行政經費財務管理制度;執行國家相應的基金管理制度和支出標準;監管相關基金和專項資金;承擔著裝的管理工作;審批主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決算;負責管理財政預算內的行政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負責人:李誌豪)
承擔教育、科技、文化等部門預算相關工作。制定壹般的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執行國家相應的基金管理制度和支出標準;監管相關基金和專項資金;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具體工作;按照規定管理重大科技專項經費;審批主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決算。(負責人:吳曉波)
承擔工業、交通、資源、建設等部門預算相關工作;參與制定重點建設投資的相關政策;制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相關政策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的財務管理;審批主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決算;承擔財政投資評審管理工作。(負責人:陳芬)
承擔農業、林業、水利、農墾部門預算相關工作;制定財政支農資金管理辦法和有關行業、事業單位、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管理支農專項資金;管理政策性農業扶貧專項貸款貼息,統籌安排財政扶貧資金;審批主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決算。(負責人:郝)
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等部門預算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省級財政和社會保障、就業、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實施相關基金(資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監督;編制省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審查全省社會保險基金和就業基金的預決算草案。(負責人:吳光偉)
承辦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旅遊、商務等部門預算相關工作;為我省企業改革和發展提出財政政策建議;制定企業財務制度和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編制辦法,並組織實施;承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相關工作;承擔資產評估管理工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人:徐思茂)
負責全省非稅收入管理;制定和實施非稅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和國有海域使用收入的政策規定;負責編制和匯總省級非稅收入年度征收計劃;負責省級非稅收入的征收、管理和檢查;負責全省非稅收入的統計和分析;管理財務賬單。(負責人:陳華)
擬訂政府采購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政府集中采購目錄;負責審核省級預算部門和單位的政府采購預算;監督檢查政府采購政策的執行情況;承擔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的資格認定工作;省級政府采購評標專家庫的建立和管理;處理投訴;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匯總;開展入世後政府采購協議的研究工作。(負責人:楊傳喜)
制定全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相關制度和政策,監督檢查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政策的執行情況;負責省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審批。(負責人:梁宇騰)
負責政府外債的管理;辦理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和外國政府貸款;參與國外貸款的談判和咨詢,審查和辦理擔保手續;按規定管理政策性金融業務;負責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的管理;組織農業保險工作;負責監管地方金融企業的財務、國有資產和國債發行與支付。(行政審批辦負責人:姚誌偉)
負責全省會計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國統壹的會計準則體系和註冊會計師行業的規章制度;負責全省會計從業資格和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按照規定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承擔對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工作;承辦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監督檢查局局長:桑進)
制定金融監督檢查的政策和制度;監督財稅法律和政策的執行;承擔會計信息質量和註冊會計師執業質量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法行為;反映財務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務管理的政策建議;承擔財政監察專員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人:王亞林)
研究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體系和評估體系;擬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和評價標準;組織實施財政支出績效評價。(負責人:麥華政)
承擔財政監督職能,依法監督檢查市縣和省直部門的財政收支管理,維護全省財政秩序。(負責人:唐卓賢)
擬定全省農業綜合開發政策和項目、資金、財務管理制度;編制農業綜合開發規劃;管理、監督和統籌安排省級財政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組織檢查全省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實施情況。(負責人:吳)
主要任務:負責機關後勤服務;承擔管理局授權的相關工作。其職責如下:
(壹)負責辦公室後勤工作的組織、規劃和協調;制定相關服務管理制度和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承辦辦公室的各種會議和來訪人員的接待。
(三)負責辦公室文件材料的印制。
(四)負責辦公樓、職工宿舍等公共設施的建設、分配、維護和管理;負責房改和房改資金管理。
(五)負責政府車輛、配電、空調、電梯、電話等設施的購置、保管、使用和維護。
(六)負責辦公室和服務中心的財務、財產和物資管理及會計核算工作。
(七)負責會議室、接待室、收發室、食堂和副食基地的管理,並根據辦公室的要求提供服務。
(八)負責辦公樓和宿舍區的治安、消防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九)負責辦公樓和宿舍區的環境衛生和綠化。
(十)對商業企事業單位實施管理和監督,建立和管理中心直屬的經濟實體。
(十壹)負責機關職工的福利、免費醫療、體檢和無償獻血。
(十二)辦理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海南省國庫支付局局長:方光榮)
主要工作:負責選派省直單位會計人員,並進行考核和管理;參與省級單位預算編制。其職責如下:
(壹)對省直行政單位和財政撥款並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的事業單位(以下簡稱省直單位)的會計人員(包括會計人員和出納人員),賬戶和帳務實行統壹歸口管理。
(二)負責派駐會計人員的選拔、考核和管理。
(三)檢查和監督派駐單位的財務工作。
(四)負責省直單位人員工資的統壹集中發放和社會保障費用的經辦。
(五)參與省級單位預算編制。
(六)負責向省財政廳報告派駐單位的財政資金使用和其他收支情況。
(七)辦理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負責人:蘇彩鳳)
主要任務:負責全省財政系統信息化規劃的制定、網絡建設與管理、計算機網絡安全保密工作,指導市、縣財政部門信息化建設項目的實施;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金融業務應用信息系統開發和數據處理,金融系統應用軟件技術審查和應用推廣;配合相關部門開展金融系統信息業務技術培訓;承辦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其職責如下:
(壹)負責制定財政系統信息化建設規劃,制定財政業務信息流程和財政數據信息標準,指導市縣財政部門信息化建設項目的實施。
(二)負責金融系統局域網、廣域網、互聯網及相關網絡的建設、管理和運行,建立網絡安全管理機制;負責財務部內部網站和門戶網站的建設和維護,為財務部及相關部門提供信息服務。
(三)負責財務管理信息系統的設計、開發、實施和運行維護,承擔進口應用軟件的技術審查和實施。
(四)負責金融系統計算機操作系統、數據管理系統和計算機網絡系統的選型、審核和運行維護;負責部門和機構計算機等信息資產的分配和管理。
(五)負責財政資金電子化運行和金融服務電子化數據處理的安全監管。
(六)參與省級預算部門預算的編制;負責金融信息化建設專項資金的監管。
(七)負責金融系統計算機網絡信息安全監管。
(八)承擔金融系統及相關部門幹部的信息技術培訓。
(九)承擔海南省金融信息化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
(十)指導市縣財政信息化建設。
(十壹)辦理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負責人:羅長虹)
主要任務:接受財政部和省財政廳的指導和委托,承擔財政投資項目概算、預算(結算)和財務決算的審查工作;具體實施對財政性基本建設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建設項目後評價。其職責如下:
(壹)承擔財政投資項目概算、預算(結算)的審查,簽署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竣工決算、材料設備降價和項目報廢的審查意見。
(二)承擔財政投資基本建設、技術改造、國土資源勘查等項目的評估、咨詢和後評價,為財政部門提供項目前期決策分析和項目後效益評價。
(三)承擔財政投資項目標底的編制、評審及相關管理工作。
(四)開展市場調研、財務管理與分析、投資風險分析、信息服務等與金融投資咨詢相關的服務,為政府提出投資政策建議。
(五)參與財政投資項目的財政資金管理,組織實施對財政基本建設資金使用的監督檢查。
(六)研究提出財政專項投資項目綜合定額,參與項目造價管理,負責投資評審資金管理。
(七)辦理辦公室及相關處室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負責人:孫)
主要任務:具體負責管理全省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罰款等財政票據;負責管理全省會計單位。其職責如下:
(壹)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財政票據和賬簿管理的法規、政策、規章和實施辦法,研究制定加強和規範財政票據和賬簿監管的措施和建議。
(二)負責全省財政票據樣式的審批、印(監)制、發放、保管、核銷以及財政票據樣式的確定、制作、保管和換版;監督印刷企業做好財政票據印刷工作。
(三)監督省級罰款的收繳和執行,將收繳和執行罰款的收入及時足額繳入國庫或財政專戶。
(四)負責審核和銷毀省級財政票據存根。(五)負責全省會計賬簿的統壹編號和印制以及轄區內會計賬簿的發售。
(六)負責省級所有單位的註冊和年檢。
(七)指導和監督省級各單位依法使用財政票據和建帳;受理相關違法舉報。
(八)檢查和指導市縣財政票據和賬戶設立監督管理機構的業務工作。
(九)辦理辦公室及相關處室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負責人:彭)
主要任務:對全省彩票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和打擊。其職責如下:
(壹)負責全省彩票市場的監督管理,查處和打擊私彩營銷活動。
(二)監督全省彩票的發行和銷售;審核各類與彩票相關的宣傳稿件;審核承銷公司的資質。
(三)督促有關單位將本省彩票發行取得的社會福利基金和體育基金按時足額繳入省級財政專戶。
(四)根據國家政策許可,或經省政府批準,發行和銷售其他類型的彩票,為我省各項事業的發展籌集資金。
(五)辦理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負責人:王魯光)
主要任務:對全省註冊會計師行業、註冊資產評估師行業、註冊稅務師行業實施自律性行業管理;負責協調行業內外部關系。其職責如下:
(壹)審批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事務所和稅務代理機構,監督管理其業務。
(二)審批註冊會計師、註冊資產評估師和註冊稅務師,監督管理其業務。
(三)審批和管理協會會員。
(四)組織實施我省註冊會計師、註冊資產評估師和註冊稅務師全國統壹考試。
(五)組織實施我省註冊會計師、註冊資產評估師和註冊稅務師的後續教育。
(六)組織實施註冊會計師、註冊資產評估師和註冊稅務師行業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則和職業道德規範,並監督檢查其實施情況。
(七)制定我省註冊會計師行業、註冊資產評估師行業和註冊稅務師行業的管理辦法和制度,並監督檢查其執行情況。
(八)組織對註冊會計師、註冊資產評估師、註冊稅務師及其執業機構的資格年檢;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事務所、稅務代理機構的設立資格和執業年檢。
(九)受省財政廳委托,對註冊會計師行業、註冊資產評估師行業、註冊稅務師行業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十)組織和推動我省註冊會計師行業、註冊資產評估師行業和註冊稅務師行業之間的業務交流,協調行業內部關系和外部關系;維護會計師事務所和註冊會計師、資產評估事務所和註冊資產評估師、稅務代理機構和註冊稅務師的合法權益。
(十壹)辦理法律法規規定和省財政廳授權的其他工作。
(十二)辦理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