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會計來說,更新知識的實現是什麽?
2020年取得證書,2021開始繼續教育,每年壹次。根據相關規定,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當從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當年起參加繼續教育,並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的學分。不具備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應當從從事會計工作的次年起參加繼續教育,並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的學分。也就是說,2020年取得初級會計師職稱的人員,今年可以申請不參加繼續教育,但2020年後仍將參加繼續教育。會計繼續教育是會計人員更新知識、提高能力的重要制度。每個會計人員都應該高度重視。只要從事會計工作,就應該積極參加繼續教育。只有不斷提高自己的能力,才能不被社會淘汰。《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第六條明確規定:第六條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當從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當年起參加繼續教育,並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的學分。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當年在全省範圍內有效,不得結轉以後年度使用。會計繼續教育包括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公共科目包括:會計人員普遍應掌握的法律法規、政策理論、職業道德、技術信息等基礎知識。專業科目包括:財務會計、管理會計、財務管理、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會計信息化、稅收與金融、會計法律法規及其他從事會計工作應掌握的相關專業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