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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會計師考試怎麽開始?我沒有任何會計知識背景。我在大學學的是工業設計。我應該如何開始?有可能考註冊會計師嗎?

註冊會計師考試五科攻略

壹、財務成本管理

財務成本管理考試具有考試綜合性強、題型多、教學難度大、註重實踐的特點。在過去的幾年中,現有的法律法規壹般很少,主要考察財務數量分析的能力。因此,財務成本管理考試中的計算量較大,考試中的計算題和綜合題占總分的50%以上,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和判斷題也有計算內容。

財務成本管理有五種題型: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計算題、綜合題。

考生在復習財務成本管理科目考試時,應註意以下問題:

1.全面復習,認真通讀指定教材。

《財務成本管理》以中註協指定的輔導材料內容為準。因此,考生要通讀並熟悉教材內容,至少讀三遍教材,記住基本概念,理解基本理論,熟練掌握公式和計算,理解教材中的每壹個例題。沒有真正理解教材,就忙著看其他參考資料,做模擬試題,死記硬背,必然事倍功半。

2.加強應試練習

財務成本管理是壹門應用性很強的課程,尤其是計算量很大。在掌握基本內容的基礎上,要求熟練應用,具有綜合和分析能力。因此,在通讀教材的前提下,要多做習題,理解教材中計算公式、計算表格及相關數據的來龍去脈,並熟練、靈活地運用。

第二,經濟法

經濟法考試的特點之壹是綜合考核,突出重點。試題涵蓋了考試大綱和輔導材料所有章節的內容,體現了綜合測評的特點。同時,企業法、外商投資企業法、公司法、破產法、合同法、證券法、支付結算制度、票據法律制度、會計法是考試的重點內容。經濟法考試的另壹個特點是註重對法律知識的理解和實際運用。

“經濟法”是壹門應用性很強的學科。因此,考題在考核考生對法律具體條文掌握程度的基礎上,重點考核考生對法律知識的理解和實際運用能力。經濟法題除了綜合題,在選擇題、選擇題、判斷題中也體現出壹定的應用。

經濟法的題型有五種: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是非題、綜合題。

考生在復習經濟法考試時應註意以下問題:

1.精讀輔導材料

全面復習,掌握教程資料內容。對於重要章節,不僅要背重點,還要理解內容。

2.研究分析歷年題。

考生壹定要認真學習近三年的經濟法試卷,註意重點和題型走向。做指定練習中的練習。

第三,“會計”

註冊會計師會計課程是學習和參與審計、財務管理的基礎。

註冊會計師會計考試以修訂後的《會計法》、《股份公司會計制度》、《企業基本會計準則》等現行會計法律法規為依據,重點考查會計實務能力、運用會計準則的熟練程度、現行會計制度和會計專業知識、綜合運用會計知識的能力。

會計的考試題型主要有選擇題、多選題、判斷題、計算與會計處理題和綜合題。單項選擇題壹般占15%-20%,多項選擇題占15%-20%,判斷題占15%-20%,計算和會計處理題占20%左右。綜合題壹般占25%以上。從2000年開始,註冊會計師會計考試降低了客觀題的分值,增加了會計實務的分值。所以考生在復習過程中要加強這方面的練習。

考生在復習會計考試時應註意以下問題:

1.制定應試目標和復習計劃:

壹般2到3年通過註冊會計題的考試是可行的。壹般情況下,最好先考會計,再考審計和財務成本管理,最好把稅法和經濟法分別安排在不同的年度考試中。會計課程是基礎,會計的復習要盡早開始。

2.仔細閱讀指導材料:

《會計》基本以中註協指定的輔導材料內容為準。所以會計的輔導教材是考試復習的主要依據,也就是考試的範圍。壹般要通讀2-3遍,可選擇1-2本參考書正常練習。

3.考前強化復習:

考試前,考生要花至少兩周的時間對會計進行強化復習。主要內容包括:(1)全面復習輔導材料中的知識點;

(2)加強重點、難點、疑點的復習和練習;

(3)至少做四套模擬題。

四。審計

審計學的考試按照‘全面考核,突出重點,理論聯系實際,註重考查考生實踐能力’的命題原則。綜合考核指的是範圍很廣的考題,基本上每章都有題。突出重點是指在綜合考核的基礎上,重點突出重點章節,所占比重較大,壹般達到70%以上。

教科書* * *第18章,

65438章+0-4是註冊會計師審計基礎知識;

第5-9章是註冊會計師審計的基本理論和方法,這是全書的難點;

第10-14章是會計報表的審計,是實踐部分。需要註意的是,5-9章的理論與10-14章的實踐相結合;

15、16章是審計報告,是註冊會計師審計的最終結果。擺在他們面前的壹切,就是提供壹份客觀公正的審計報告。

17章是其他法醫業務,同樣需要理論和實踐的結合;

第18章是會計咨詢與服務業務,是知識的介紹。

審計學考試題型有五種: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是非題、簡答題、綜合題。

考生在復習審計考試時應註意以下問題:

1.全面復習,通讀教程資料。

考生要認真全面地復習和掌握輔導材料的內容,這是題目的範圍。考生在認真閱讀教材,掌握教材內容的同時,也要適當多做習題,認真做指定的“習題”,通過練習增加對教材內容的理解;通過練習,逐步摸索,直到掌握答題思路。

2.從註冊會計師的角度審視審計。

考生在備考過程中,要在掌握的基礎上註重理論與實踐的結合,站在註冊會計師的立場上分析、判斷和答題,恰當運用答題技巧,壹定能順利通過審計課程的考試。

動詞 (verb的縮寫)稅法

《稅法》考試具有覆蓋面廣、重點突出的特點,註重基礎知識考試與應用能力考試相結合,註重測試考生的實踐能力,註重考察考生運用知識的熟練程度和綜合分析能力。

從歷年考題來看,《稅法》的考試重在綜合考核。每章內容都在考核範圍內,但不是平均題。企業普遍涉及的壹些主要稅種占比很大。比如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五個實體稅法和稅收征管法,在歷年考試中都占了不少權重。試題的綜合性越來越強。

稅法考試題型有五種: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計算題、綜合題。

考生在復習稅法考試時應註意以下問題:

1.全面掌握稅法教程資料。

全面復習,全面掌握輔導材料的內容,是考試的基礎。因為每章都有試題,考生要避免押題和猜題。

2.充分了解法律法規,提高掌握政策的準確性。

準確理解各種稅收法律法規是通過考試的關鍵。考生在復習的時候要註重全面理解。準確把握,靈活運用,不能死記硬背。

3.掌握教材內容。

每年都有很多考生反映時間緊,題量大。大部分考生沒有完成。主要是知識不熟,做題太慢。考生在復習的時候要多做練習題,加強熟練度的訓練,同時在做題的時候要加強對知識的理解,不能僅僅滿足於看書,壹定要多做。

忘記過去,珍惜現在,規劃未來。

註冊會計師考試必須學習會計準則,會計準則是註冊會計師的行為準則。什麽能做,什麽不能做,都有規則和規範。

企業會計準則

介紹

1.本準則規範了中期財務報告的內容以及編制中期財務報告應當遵循的確認和計量原則。

定義

2.這些標準中使用的下列術語定義如下:

(1)中期是指短於壹個完整會計年度的報告期。

(二)中期財務報告,是指以中期為基礎編制的財務報告。

意義

3.企業在確認、計量和披露中期財務報告中的會計報表項目時,應當遵循重要性原則。在判斷項目的重要性時,應以中期財務數據為基礎,而不是以預期的年度財務數據為基礎;此外,與年度財務數據相比,中期會計計量可以在更大程度上依賴估計。企業應當確保所提供的中期財務報告包括與了解企業中期期末財務狀況、中期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相關的信息。

中期財務報告的內容

4.中期財務報告至少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資產負債表;

(2)損益表;

(3)現金流量表;

(4)會計報表附註。

5.按照本準則第四條要求提供的中期財務報告中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應當是完整的會計報表,其格式和內容應當與上壹年度的會計報表保持壹致。法律、行政法規或規章(如當年新實施的會計準則)對當年會計報表的格式和內容進行修改的,應當按照修改後的格式和內容編制中期會計報表,同時按照本準則第七條的要求對中期財務報告中提供的以前年度比較會計報表的格式和內容進行相應調整。

6.如果企業在上壹年度財務報告中編制了合並會計報表,企業還應編制中期期末合並會計報表;如果企業在最近壹期財務報告中也包括母公司的會計報表,還應在中期財務報告中提供母公司的會計報表。如果企業上壹年度財務報告既包括合並會計報表,又包括母公司會計報表,但在報告中期,企業處置了所有納入上壹年度合並會計報表編制範圍的子公司,企業只需在中期財務報告中提供母公司會計報表,但本準則第七條要求的上壹年度比較會計報表應當包括合並會計報表,但上壹年度可比中期財務報告未提供合並會計報表的除外。

7.在中期財務報告中,企業應當提供下列比較會計報表:

(1)本期末資產負債表和上年末資產負債表;

(2)本中期利潤表、年初至本中期期末利潤表和上年度可比期間利潤表(其中上年度可比期間利潤表指上年度利潤表和上年度年初至本中期期末利潤表);(3)年初至本期期末的現金流量表和去年年初至本期期末的現金流量表。

企業在中期對會計報表項目進行調整或者修改的,應當按照本年度中期會計報表的要求,對中期財務報告中提供的上年度比較會計報表項目的相關金額進行重分類,並在會計報表附註中說明會計報表項目重分類的原因和內容。企業不能對比較會計報表中的相關金額進行重分類的,應當在中期會計報表附註中說明不能重分類的原因。

8.中期會計報表附註應當以“年初至本中期期末”為基礎進行編制,重點披露自上壹年度資產負債表日起發生的、有助於了解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變動的重要事項或交易。同時,與了解該中期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有關的重要事項或交易也應在中期會計報表附註中披露。中期會計報表附註至少應包括以下信息:

(1)中期會計報表采用的會計政策與以前年度會計報表壹致的說明。如有會計政策變更,應說明會計政策變更的內容、原因及影響;會計政策變更的累計影響不能合理確定的,應當說明原因;

(二)會計估計變更的內容、原因及影響;無法確定沖擊次數的,應當說明原因;

(3)重大會計差錯的內容和更正金額;(4)企業經營的季節性或周期性特征;

(5)具有控制關系的關聯企業的變化;關聯方之間發生交易的,應披露關聯方關系的性質、交易類型和交易要素;

(6)合並會計報表合並範圍的變更;

(7)具有特殊性質或金額異常的會計報表項目的說明;

(八)債務證券和權益證券的發行、回購和償還;

(九)向企業所有者分配利潤(包括中期實施的利潤分配和擬分配或已批準但尚未實施的利潤分配),包括向所有者分配的利潤總額和每股股利;

(10)事業部和地區事業部的事業部收入和事業部利潤(虧損);(11)中期資產負債表日至中期財務報告批準日之間發生的非調整事項;

(12)上年度資產負債表日後或有負債和或有資產的變動;

(13)企業合並重組、購買或處置對被投資單位有重大影響且具有相同控制關系或控制關系的長期股權投資、終止業務等企業結構變化的說明;

(14)其他重大交易或事項,如重大長期資產轉讓及出售、重大固定資產及無形資產收購、重大研發支出、重大非貨幣性交易、重大債務重組、重大資產減值損失及減值損失轉回等。企業在提供本條第(5)項和第(10)項中的關聯交易、分部收入和分部利潤(虧損)信息時,還應提供本中期(或本期末)和本年初至本期末的數據,以及上年度可比中期(或本期末)和可比年初至本期末的可比數據。

年度會計報表中的披露

9.同壹會計年度內,以前中期財務報告披露的會計估計在最近壹期發生重大變更,且企業未單獨披露最近壹期中期財務報告的,企業應當在其年度會計報表附註中披露會計估計變更的內容、原因及影響金額。

確認和測量

采用與年度會計報表壹致的會計政策

10.企業中期會計報表應當采用與年度會計報表壹致的會計政策。如果會計政策在上壹年度資產負債表日後發生變更,且變更後的會計政策將在本年度會計報表中采用,中期會計報表應當采用變更後的會計政策,並按照本準則第15條的規定進行處理。

11.企業財務報告的頻率不應影響其年度業績的計量。因此,中期會計計量應以年初至本期末為基礎。會計年度中前期會計報表項目的會計估計在後期中期發生變更的,變更後的會計估計金額應當在後期中期會計報表中反映,但前期中期財務報告中已經反映的金額不予調整。同時,企業還應當按照本準則第八條第(二)項或者第九條的要求進行披露。

季節性、周期性或意外收入

12.對於季節性、周期性或偶然性收入,除允許在會計年度末預測或遞延的以外,企業應當在發生時予以確認和計量,不得在中期會計報表中預測或遞延。

財政年度的不均衡費用

13.除會計年度末允許預提或遞延的費用外,企業應當在發生時予以確認和計量,在中期會計報表中不予預提或遞延。

會計估計的應用

14.企業在中期進行會計計量時,應當確保所提供的會計信息是可靠的,所有與了解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有關的重要財務信息都能得到適當披露。同時,中期財務報告中的計量與年度財務報告壹樣,應基於合理的估計。但是,在編制中期財務報告時,壹般需要比年度財務報告更多的會計估計。

中期會計政策變更的處理

15.企業中期變更會計政策的,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會計差錯更正》處理,並按照本準則第八條(1)在會計報表附註中進行相應披露。其中,在會計政策變更的累計影響能夠合理確定的情況下,除國家規定相關會計處理方法外,企業應當對以前年度比較會計報表的最期初留存收益和該會計報表其他相關項目的數字進行追溯調整;同時,涉及本會計年度會計政策變更前中期會計報表中相關項目的數字的,也應當進行追溯調整,如同該會計政策在整個會計年度和可比會計報表期間是壹致采用的壹樣。

內聚法

16.對於首次按照本準則編制中期財務報告的企業,如果企業以前年度(包括可比中期和本年年初至本中期期末的可比期間)未編制可比中期的會計報表,則在企業首次采用本準則當年提供的中期財務報告中,可以不提供以前年度可比中期的會計報表;企業以前年度已編制可比中期會計報表的,應當在企業首次采用本準則當年提供的中期財務報告中提供以前年度可比中期會計報表,以前年度可比中期會計報表采用的會計政策與本準則不壹致的,還應當進行追溯調整。從按照本準則編制中期財務報告的第二年起,應當提供本準則規定的所有可比中期會計報表。企業按照本準則編制中期財務報告時,披露的其他信息涉及需要提供以前年度比較數字的,也應當按照上述原則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