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科目設置
壹般納稅人企業應交增值稅應在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和增值稅檢查調整三個明細科目核算。
應交增值稅是對企業應交增值稅的計算、匯算清繳和抵扣的明細核算。企業應在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下設置進項稅、已交稅金、減免稅、內銷產品出口退稅、轉出未交增值稅(以上為借方科目);銷項稅、出口退稅、進項稅轉出、增值稅轉出多繳等9欄(以上為貸方科目)。
月末從應交增值稅明細賬戶和多繳增值稅明細賬戶轉出未交增值稅賬戶。余額反映企業多繳的增值稅在借方,未繳的增值稅在貸方。
“增值稅檢查調整”科目用於稅務檢查機關的補征稅檢查。
二、會計實例
1.購買或者接受貨物或者服務取得增值稅抵扣憑證。
借:材料采購等存貨科目。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銀行存款和其他資金科目。
2.采購退貨和采購折扣
(1)購買後退貨或打折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聯和抵扣聯主動退回,不做任何賬務處理。
(2)如貨物經賬務處理後已發生退貨或折扣,需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退購或請求折扣證明”並發送給賣方,作為賣方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法律依據。收到賣方開具的紅字發票後,以紅字賬戶為例,按照發票上註明的金額進行賬務處理。
3.不可抵扣進項稅的會計處理
(1)采購商品時,可以直接認定進項稅額不能抵扣,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直接計入采購商品和接受勞務的成本。
(2)采購時,進項稅能否抵扣不能直接確定。先以1為例進行賬務處理,如果外購商品用於按規定不能抵扣的項目,則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在建工程(應付福利費、待處理財產損溢)等科目。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的進項稅額)
(3)采購材料、在產品和成品的非正常損失。
借:未決財產的損失和溢出。
貸:原材料等存貨科目。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進項稅)
4.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服務所得(內銷)
借:銀行存款和其他資金科目。
貸: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等科目。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5、視同銷售業務
(1)向股東或投資者分配商品
借:應付股利。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2)對於非應稅項目、集體福利、個人消費、對外投資、無償贈送等。,它被視為銷售形式。
借:在建工程(應付福利費、短期投資、營業外支出)等科目。
貸款:庫存商品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6.非貨幣性交易涉及貨物:)業務,收到貨物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發出貨物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借:材料采購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7、銷售退貨和銷售折扣及折扣
(1)收到買方返回的扣稅表後,可直接抵扣當期銷項稅額。
(2)取得買方當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退購證明或折扣申請單”後,可根據退回貨物的數量、價格或折扣金額向買方開具紅色專用發票,並據此抵扣當期銷項稅額。
紅字4分錄的會計處理舉例
7、按規定享受增值稅直接減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免稅)
貸款:補貼收入
增值稅,即收即退,先退先稅後返,不通過“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免稅)”的核算。直接借記“銀行存款”,貸記“補貼收入”
8.按規定期限提前或在壹個月內申報繳納的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費)
貸款:銀行存款
9、出口貨物實行“免、抵、退”的企業。
(1)出口貨物確認銷售額,不含銷項稅。
(2)征收率與退稅率之間的差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