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借貸記賬法中的“借”和“貸”已經脫離了其漢語的原來的意思,它只是壹個壹個符號而已,沒有漢語中的任何實際意義。“借”表示資金運動的去向、用途、現有狀態、終點狀態,“貸”表示資金運動的來源、原有狀態、起點狀態。“借”和“貸”是從兩個不同的側面來反映來同壹筆資金的運動情況,因而有借貸記賬法的記賬規則“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
資產類會計科目,借方增加,貸方減少;費用類會計科目,類似於資資產類會計科目,借方增加,貸方減少;負債與所有者權益類會計科目,貸方增加,借方減少;收入類會計科目,類似於負債與所有者權益類會計科目,貸方增加,借方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