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將於2009年5月16日、17日舉行。按照財政部、省財政廳的部署,全市的報名工作采取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的方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報名及資格確認時間:
1、報名時間:2008年12月6日至12月23日(開通網上報名系統,必須在指定的網站及規定的報名時間內錄入報名信息,否則無效)。
2、報名網站登錄該網站後,進行註冊,填寫個人信息。報名條件按閩財會[2000]72號文執行。
3、考生資格確認時間:2008年12月16日至12月23日進行報名資格的審核確認(12月20、21日照常上班)。
二、報名資格確認地點:
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屬地原則,市直的考生(含泉州市區的省直單位、中央駐泉單位、駐泉部隊及市直、清濛經濟開發區的考生)到泉州市財政局進行報名資格的審核確認(地點:泉州市豐澤街市財政局1樓,原市契稅征收中心),各縣(市、區)的考生到各縣(市、區)財政局進行報名資格的審核確認。
泉州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00八年十壹月二十七日
附:
2009年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統壹考試報名條件
壹、報名範圍:
凡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財會人員,符合報考規定條件,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可以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資格考試。
二、報名條件:
(壹)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 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 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 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 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報考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三)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1、 取得大專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 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 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 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壹年。
5、 取得博士學位。
三、對通過全國統壹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的人員,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四、從事會計工作年限的認定:取得規定學歷,前後會計工作年限可相加計算,時間算至2008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