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般來說,對於鎮街壹級的單位,扶貧資金壹般下撥到當地管理站,由管理站下撥到村或社區的扶貧項目建設單位。管理站收到扶貧資金時,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方:現金/銀行存款
貸款:補貼收入-某項目扶貧資金
2.貧困村或社區通過招投標確定中標人,簽訂施工合同,約定付款方式,開始施工時,工程未完工時開具部分發票,分期付款。此時,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在建工程——某扶貧項目
貸款:現金/銀行存款
3.扶貧項目完工後,改建項目將借助扶貧項目驗收報告轉為固定資產。應進行以下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某扶貧項目
貸款:重建項目-XXX扶貧項目
4.年底結轉時,扶貧資金、扶貧項目重建項目、固定資產收入全部轉入公益金!
5、如扶貧項目產生了收入,看到了切實的成果,則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方:現金/銀行存款
貸款:收益分配——某個扶貧項目的收益
6.壹般來說,扶貧項目的壹部分收入會分給建檔立卡的貧困戶。此時,收益分配如下:
借:收入分配——某個扶貧項目的收入
貸款:現金/銀行存款
企業的扶貧支出應該如何處理?
首先,扶貧資金因為不是經營性資金,所以屬於非經營性支出。
扶貧資金的核算方法:
1,通過“公益金”賬戶。
將扶貧資金撥入本科目貸方,通過“在建工程”科目借記支出或賬戶,然後結轉;
2、通過“補貼收入”科目核算。
貸記扶貧資金,借記“農業發展支出”、“管理費用”、“營業外支出”、“在建工程”等科目使用的資金(這種方法很少使用);
3、通過“專項應付款”科目核算。
撥付的資金貸記本科目,工程支出借記本科目,工程支出通過“在建工程”科目。完成後,相應的專項應付款余額轉入“公益金”科目。
各種扶貧資金如何處理,如何入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