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審計時第壹次抽查憑證數量為20%,如果20%憑證中有問題,再抽查20%。
後面的附加怎麽寫,是寫個大概,還是練完整名稱和數量都要寫。
壹般只寫大概,遇問題才寫出完整內容,含憑證月份和編號,便於繼續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