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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計算累計折舊?公式是什麽?

累計折舊=買價-殘值(殘值計算方法:固定資產原值×凈殘值率(x%))。

“累計折舊”科目屬於資產類的備抵調整科目,其結構與壹般資產科目正好相反。累計折舊是指貸方登記增加,借方登記減少,余額在貸方。累計折舊是指企業在報告期末提取的各年固定資產累計折舊。本指標根據會計科目“資產負債表”中“累計折舊”的期末數填列。

固定資產折舊費用根據固定資產原值和規定的折舊率計算確定,各期記錄的間接費用和期間費用按壹定標準分攤。生產車間使用的建築物、機器設備的折舊作為間接費用計入制造費用賬戶,廠部行政辦公樓計入管理費用賬戶,由當期收入負擔。總折舊被記入累計折舊賬戶。

稅法條款

1.應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包括房屋及建築物;使用中的機械設備、運輸車輛、器具和工具;機械設備的季節性停用和大修;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財政部確定計提折舊的其他固定資產。

2.不能折舊的固定資產:包括未使用和不必要的土地、房屋和建築物。封存的固定資產;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按規定提取固定資產維護費;已壹次性計入成本的固定資產;破產關閉企業的固定資產;財政部規定的其他固定資產不得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不得計提折舊。

3.折舊方法和依據:納稅人的固定資產從投入使用的次月起計提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從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折舊。計算固定資產折舊前,應先估算殘值,從固定資產原價中扣除,殘值比例在原價5%以內,由企業自行確定;因特殊情況,確需調整殘值比例的,應當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