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至2022年2月31,2022年4月1至3月31,3%的小規模納稅人減按1%的稅率征收(征收額也減按1%),4月申報第壹季度增值稅時,也是按照3%減1%的折扣進行。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2月31日,共9個月,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此期間暫定為預繳)。開票時直接選擇免稅。但是從4月1開始,如果開特價票,就不能開1%,只能開3%。在即將到來的4月申報期,大家壹定要註意。稅:免征增值稅,不征所得稅。對於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需要正常繳納所得稅。小型微利企業,應納所得稅在654.38+0萬以內的,稅負為2.5%,應納稅所得額在654.38+0萬至300萬之間的,稅負為5%。
納稅申報需要的材料有:
1,財務會計報表及其說明材料;
2.與納稅有關的合同、協議和憑證;
3、稅控裝置的電子稅務數據;
4、經營活動的稅收管理證明和異地納稅證明;
5.境內或境外公證機構出具的相關證明文件;
6.稅務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有關文件和資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壹條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繳行為,維護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適用於稅務機關依法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
第三條稅收的開征、停征和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