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已發貨但尚未開具發票的情況,會計處理可以分為兩個步驟:
首先,發貨時的賬務處理如下:
借:發出商品
貸:庫存商品
這樣做是基於商品已經發出,但銷售並未完成,所以暫不確認收入。此時,商品的成本從庫存轉移到發出商品科目中。
當需要開票並確認銷售收入時,可以進行如下操作: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同時,涉及到的增值稅也需要記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
在確認收入的同時,成本也要結轉: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發出商品
這樣,銷售收入和相關成本就與應收賬款關聯起來了。
當實際收到款項時,賬務處理為: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需要註意的是,如果發出的商品發生退回,應按照退回商品的實際成本或進價調整庫存:
借:庫存商品
貸:發出商品
總的來說,已發貨未開票的賬務處理主要是關註商品的發出、收入確認以及可能的退回處理,以保持財務記錄的準確性。以上信息參考自百度百科的“發出商品”條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