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由財政部統壹制定並公布。
第十條申請人符合本辦法第八條規定,具有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含中專,下同)會計專業學位(或學歷)的,自畢業之日起2年內(含2年)免試會計基礎和初級會計電算化(或珠算5級)。
前款所稱會計專業包括:
(1)會計;
(2)會計電算化;
(3)註冊會計師的專業化;
(4)審計;
(5)財務管理;
(6)財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