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領導:
妳好!
首先感謝您這幾年來對我的關心和照顧,感謝領導在百忙之中審核我的轉崗申請!
我是XXX,在後勤部工作。在領導的關懷下,我非常熱愛自己的工作,在工作中也學到了很多東西。我服從領導的安排,工作認真,與同事相處融洽,積極參加各種活動,我也發展得很好。
幾年的工作經歷讓我渴望進壹步拓寬自己的知識面,同時也希望有機會直接在壹線工作。所以希望對自己的崗位進行適當的調整,調到生產部門,給自己壹個鍛煉的機會,爭取為單位多做貢獻。
所以我請求領導考慮我的上述善意,同意我的工作調動。謝謝妳
我在此傳達
敬禮!
申請人:XXX
XXXX年x月x日
轉學原因怎麽寫?
陳述妳為什麽要轉崗,為什麽不適應現在的崗位,為了更好的為公司服務,調到什麽崗位最合適。
轉學申請表怎麽寫轉學申請的原因?
各位領導:
妳好!
首先感謝您這幾年來對我的關心和照顧,感謝領導在百忙之中審核我的轉崗申請!
我是XXX,在市場部工作。在領導的關懷下,我非常熱愛自己的工作,在工作中也學到了很多關於策劃和渠道拓展的知識。我服從領導的安排,工作認真,與同事相處融洽,積極參加各種活動,我也發展得很好。
多年的工作經驗讓我渴望進壹步拓寬自己的知識面,同時也希望有機會直接去壹線將推廣的理念轉化為實際的成果。所以希望對自己的崗位進行適當的調整,調到銷售部,給自己壹個鍛煉的機會,爭取為單位多做貢獻。
所以我請求領導考慮我的上述善意,同意我的工作調動。謝謝妳
我在此傳達
敬禮!
申請人:XXX
XXXX年x月x日
如果妳滿意,請接受它。
怎麽寫轉學申請?
各位領導:
妳好!
首先感謝您這幾年來對我的關心和照顧,感謝領導在百忙之中審核我的轉崗申請!
我是XXX,在市場部工作。在領導的關懷下,我非常熱愛自己的工作,在工作中也學到了很多關於策劃和渠道拓展的知識。我服從領導的安排,工作認真,與同事相處融洽,積極參加各種活動,我也發展得很好。
多年的工作經驗讓我渴望進壹步拓寬自己的知識面,同時也希望有機會直接去壹線將推廣的理念轉化為實際的成果。所以希望對自己的崗位進行適當的調整,調到銷售部,給自己壹個鍛煉的機會,爭取為單位多做貢獻。
所以我請求領導考慮我的上述善意,同意我的工作調動。謝謝妳
我在此傳達
敬禮!
申請人:XXX
XXXX年x月x日
想申請公司內部的部門調動:
內部調動壹般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安排。
常規操作方法有兩種。壹種是現任主管領導把員工推給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安排其他工作。直截了當地說,這個員工是不受歡迎的。
第二種是用人部門(想去的部門)提出申請,人力資源部出具調動函進行調配。
根據妳的情況,估計妳跟財務部經理不熟,他也很難了解妳的性格和能力。團隊合作第壹,能力第二。
建議妳嘗試聯系財務部的人員,讓他們了解妳的能力和期望。
員工調動時,公司要和員工壹起調崗。轉學原因怎麽寫?
第壹,以不稱職為由解除勞動關系需要充分的條件。雇主有義務證明雇員不稱職。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規定:“因用人單位作出的辭退、除名、開除、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的勞動爭議,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也就是說,雇主應該證明雇員不能勝任這項工作。這裏的不稱職包括因工作能力不足而不稱職,因工作態度不認真而不稱職,當然還有因身體問題而不稱職。如果用人單位未能提供有力的考核制度、對員工的個人考核或其他證明員工工作的證據,根據民事證據的規定,如果負有舉證責任的壹方——單位不能提供有效證據,單位應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此外,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用人單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其或者額外支付壹個月工資,解除勞動關系。因此,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不能直接解除勞動關系。因為在勞動關系存在期間,用人單位處於強勢地位。作為用人單位,我們應該更理性、更友善地對待因各種原因“不稱職”的員工,為他們提供培訓機會或轉崗。如果經過這兩種經歷中的壹種,用人單位認為勞動者仍然不能勝任,可以解除勞動關系,但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2.用人單位有沒有權利決定調哪個崗位?雖然法律規定員工在不勝任之前需要經過培訓或者轉崗,但是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如何轉崗的標準,以及這個崗位應該轉崗到什麽樣的崗位。但這並不意味著單位有任何決策權。本案的焦點不是老姜是否勝任崗位,而是單位的崗位調動是否合理合法。在仲裁庭審中,老蔣指出,前壹個助理工實際上並不存在,也就是他現在從事的崗位,後壹個洗瓶工勞動強度大,洗瓶工的崗位工資遠高於他的崗位工資。公司辯稱,公司提供的書面說明足以證明這兩個崗位的工作量低於原崗位,崗位工資與勞動量之間不存在聯系。而且用人單位對換哪個崗位有完全的自主權,勞動者作為勞動關系中的被管理方,沒有選擇工作的權利。在仲裁庭對庭審的審查過程中,雙方壹直在爭論單位調崗是否具有惡意。從法律的內涵和意義來看,用人單位的崗位調整不是隨便的調整,而應該從更加合理善意地對待員工出發。用人單位提供的崗位使其盡可能勝任,以便繼續履行雙方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故意提供勞動者不能勝任的工作崗位,這樣的崗位調動應該是惡意的,所以因為勞動者仍然不能勝任該工作崗位而解除勞動關系是違法的。在法官的主持下,老蔣放棄了恢復勞動關系的要求,接受了公司的賠償。另外,在這裏順便提醒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壹定不能隨意,壹定要嚴格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否則,我們將不得不面臨在違法解除期間恢復勞動關系並支付工資或者按照雙倍經濟補償金甚至更高的標準支付賠償金的選擇。
轉崗申請變更原因
轉移申請
尊敬的公司領導:
妳坐下!首先感謝您多年來對我的關心和照顧,感謝領導在百忙之中審閱我的申請報告!我是我們公司的員工,目前在xxx工作。在領導的關懷下,我很熱愛自己的工作,但我是壹個努力學習的人,想成為壹個學習型人才,壹個多面手。所以希望領導給我壹個鍛煉的機會,把我調到xxx崗位,學習更多的知識,掌握更多的技能。在新的崗位上,我將繼續以飽滿的熱情投入工作。請領導批準!
恭敬地
申請人
日期年月
轉學申請怎麽寫?(範文)
尊敬的領導:您好!首先感謝您多年來對我的關心和照顧,感謝領導在百忙之中審閱我的申請報告!我是我們公司的壹名員工,在領導的關懷下,我非常熱愛我的工作。
因為身體原因確實無法在之前的崗位工作,為了不耽誤部門的正常運轉,真心希望換個崗位!在新的崗位上,我將繼續以飽滿的熱情投入工作。請領導批準!
真心的,敬禮。
申請人
日期年月
我們部門的出納員將被調任會計。轉學的原因是什麽?
主要原因:
1.會計崗和出納崗的工作職責和工作方法是不同的。對於從事會計工作的人來說,
只有全面掌握業務,才能更好地發揮作用。
2.轉崗,提高對業務的理解和掌握。
3.提高自己的會計專業能力,更好的為公司服務。
4.更好的把對現金流的理解和業務結合起來,發現和解決會計崗位的問題。
5.出納這個崗位是稱職的,鍛煉了他的虛張聲勢和認真的工作態度。
自己去擴展其他的,呵呵!
員工不能勝任工作,單位應該如何調整崗位?
第壹,以不稱職為由解除勞動關系需要充分的條件。雇主有義務證明雇員不稱職。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規定:“因用人單位作出的辭退、除名、開除、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的勞動爭議,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也就是說,雇主應該證明雇員不能勝任這項工作。這裏的不稱職包括因工作能力不足而不稱職,因工作態度不認真而不稱職,當然還有因身體問題而不稱職。如果用人單位未能提供有力的考核制度、對員工的個人考核或其他證明員工工作的證據,根據民事證據的規定,如果負有舉證責任的壹方——單位不能提供有效證據,單位應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此外,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用人單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其或者額外支付壹個月工資,解除勞動關系。因此,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不能直接解除勞動關系。因為在勞動關系存在期間,用人單位處於強勢地位。作為用人單位,我們應該更理性、更友善地對待因各種原因“不稱職”的員工,為他們提供培訓機會或轉崗。如果經過這兩種經歷中的壹種,用人單位認為勞動者仍然不能勝任,可以解除勞動關系,但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2.用人單位有沒有權利決定調哪個崗位?雖然法律規定員工在不勝任之前需要經過培訓或者轉崗,但是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如何轉崗的標準,以及這個崗位應該轉崗到什麽樣的崗位。但這並不意味著單位有任何決策權。本案的焦點不是老姜是否勝任崗位,而是單位的崗位調動是否合理合法。在仲裁庭審中,老蔣指出,前壹個助理工實際上並不存在,也就是他現在從事的崗位,後壹個洗瓶工勞動強度大,洗瓶工的崗位工資遠高於他的崗位工資。公司辯稱,公司提供的書面說明足以證明這兩個崗位的工作量低於原崗位,崗位工資與勞動量之間不存在聯系。而且用人單位對換哪個崗位有完全的自主權,勞動者作為勞動關系中的被管理方,沒有選擇工作的權利。在仲裁庭對庭審的審查過程中,雙方壹直在爭論單位調崗是否具有惡意。從法律的內涵和意義來看,用人單位的崗位調整不是隨便的調整,而應該從更加合理善意地對待員工出發。用人單位提供的崗位使其盡可能勝任,以便繼續履行雙方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故意提供勞動者不能勝任的工作崗位,這樣的崗位調動應該是惡意的,所以因為勞動者仍然不能勝任該工作崗位而解除勞動關系是違法的。在法官的主持下,老蔣放棄了恢復勞動關系的要求,接受了公司的賠償。另外,在這裏順便提醒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壹定不能隨意,壹定要嚴格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否則,我們將不得不面臨在違法解除期間恢復勞動關系並支付工資或者按照雙倍經濟補償金甚至更高的標準支付賠償金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