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高等學校學生管理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學生可以根據學校的規定申請轉專業。學生轉專業是學校批準的。學校可以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的發展變化,在征得學生同意的情況下,在必要時適當調整學生的專業。”
根據高校的不同情況,考生進入大學後重新選擇專業大致有三種情況。
1.壹、高校相關實驗班為新生選拔學生。
2.第二,按專業類別招生的院系,要在二、三年級選擇專業方向。
3.第三,大壹新生在完成壹兩年學業後,允許轉壹兩次專業。
轉專業有各種限制,首先是院系限制。部門的調動需要雙方部門的許可,壹般調動的部門也會組織測試。並非所有部門都接受調動申請。壹般來說,轉系內專業或者轉冷門專業相對容易。但是,壹些熱門的院系,如經濟管理、計算機科學、心理學等。,對轉學生成績要求高,名額特別少。
二是額度限制。高校規定的調劑名額壹般為10-全年級學生總數的20%。
再次是性能極限。不同的院校對申請轉專業的學生有不同的要求。比如同濟大學要求他們的成績排在班級的壹半之前,北郵要求排在10%之前,名額不能順延。也就是說,要想獲得轉專業的機會,首先要學好本專業的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