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施工企業會計的賬務處理
1.購入為工程準備的物資:
借:工程物資——專用材料
工程物資——專用設備
貸:銀行存款
2.領用及退還:
(1)領用工程物資:
借:在建工程
貸:工程物資——專用材料
(2)工程結束後,退還剩余工程物資:
借:工程物資——專用材料
貸:在建工程
自營工程的賬務處理:
1.領用工程物資:
借:在建工程——建築工程
貸:工程物資
2.領用本企業原材料:
借:在建工程——建築工程
貸: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3.領用本企業商品產品:
借:在建工程——建築工程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在建工程怎麽理解?
“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企業基建、技改等在建工程發生的價值。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的價值
同樣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的有:固定資產發生的日常修理費、大修理費用、更新改造支出、房屋的裝修費用等,滿足固定資產準則規定的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
需要註意的是,沒有滿足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應在“管理費用”科目核算,不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在建工程”科目應當按照“建築工程”、“待攤支出”、“安裝工程”等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在建工程發生減值的,應在本科目設置“減值準備”明細科目進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