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會計專業 - 福建省貧困生補助金什麽時候發放,補助金怎麽領取

福建省貧困生補助金什麽時候發放,補助金怎麽領取

壹、2022年福建省貧困生補助金什麽時候發放

按照規定國家助學金發放時間是每月發放到學生。但是有的學校為了方便,都是壹年發兩次,壹次發壹半。 大部分學校對於國家助學金發放時間:壹般是在6月中旬發的,而且助學金是分兩次發的,每次發壹半,還有壹次是在壹月份發,大都是在每學期快要結束發的。

與國家助學金發放時間相關的原則是:國家助學金應該幫那些家庭經濟困難上不起學的學生順利地完成學業,而不是單純按照學習成績“排出壹二等”的做法。再有壹點就是應該實事求是,而不僅僅靠壹張“貧困證明”來界定,避免出現弄虛作假的發了壹筆又壹筆,真正貧困的學生卻面臨著失學、餓肚子的現實,所以助學金的名單壹般是要求公示的。助學金壹般都是國家撥款或者是學校內部籌集的資金幫助那些學習優秀但家庭困難的孩子的補助資金。國家規定是每人每年3500元、但學校資金足的話會多發點,具體按學校規定。

二、福建省貧困學生資助政策

名詞解釋:四類兜底對象,指建檔立卡家庭學生、殘疾學生、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簡稱四類兜底對象或兜底對象。四類兜底對象分別由扶貧、民政、殘聯等部門提供。

壹、學前教育階段

資助項目:政府助學金。

資助範圍:公辦幼兒園和有辦園許可證的民辦幼兒園。

資助對象:在園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占在園人數的3%左右。

資助類別:分二檔。壹檔:四類兜底對象,孤兒,烈士子女或優撫家庭子女。二檔:其它家庭經濟困難幼兒。

資助標準:壹檔每年每生2000元;二檔每年每生1000元。

辦理流程:

① 兜底對象:無需申請,方式自上而下,上下結合。由市、縣(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依據扶貧、民政、殘聯部門確定的學生名單實行主動資助。

② 其它對象:提出申請,方式自下而上。由學生家長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經幼兒園審核,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後予以資助。

資助依據:閩財教〔2014〕26號(開始),閩財教〔2014〕14號(提標),閩財教〔2016〕47號(擴面)。

二、義務教育階段

國家資助項目(壹)

資助項目:免除學雜費。

資助範圍:所有義務教育階段在校學生。

辦理流程:普惠政策,學生無需辦理手續。

資助依據:閩政辦〔2006〕16號(開始),閩政辦〔2008〕65號(擴面),閩政〔2016〕16號(再擴面)。

國家資助項目(二)

資助項目:免費提供教科書(含正版學生字典)。

資助範圍:所有義務教育階段在校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 對小學壹年級新生免費提供正版學生字典。

辦理流程:普惠政策,學生無需辦理手續。

資助依據:閩教基〔2008〕6號(開始)、閩教財〔2009〕8號(免教科書)、閩教財〔2013〕42號(免字典)、閩政〔2016〕16號(擴面)、福建省義務教育條例。

國家資助項目(三)

資助項目:免費提供作業本。

資助範圍:所有義務教育階段在校學生。

辦理流程:普惠政策,學生無需辦理手續。

資助依據:閩教基〔2008〕6號(開始)、閩教財〔2012〕147號(免作業本)、閩政〔2016〕16號(擴面)、福建省義務教育條例。

國家資助項目(四)

資助項目:免住宿費。

資助範圍:城鄉公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寄宿生。

辦理流程:普惠政策,學生無需辦理手續。

資助依據:閩財教〔2006〕36號(開始),閩教財〔2016〕19號(擴面)

國家資助項目(五)

資助項目:營養改善計劃補助。

資助範圍:義務教育公辦寄宿制學校。

補助對象:農村義務教育公辦寄宿制學校寄宿生和城鄉義務教育公辦寄宿制學校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及低保(含特困人員)寄午餐學生。

補助標準:每生每年1000元。

辦理流程:無需申請,方式自上而下,上下結合。學校依據扶貧、民政部門提供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員)名單實行主動資助。縣級財政、教育部門據實下撥營養補助經費至學校,由學校在實施的“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中給予安排每天5元標準的營養午餐。以上補助不得以現金形式發放。

資助依據:閩教財〔2008〕98號(開始),閩教財〔2013〕67號,閩政〔2016〕16號(擴面),閩財教〔2016〕47號(提標)。

國家資助項目(六)

資助項目:義務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

資助範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

補助對象: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含城鄉公、民辦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校,包括建檔立卡學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員)學生、孤兒或殘疾學生、烈士或優撫家庭學生等四類學生。

補助標準:對以上四類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中的寄宿生,按小學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標準補助生活費;非寄宿生(含寄午生),按小學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標準補助生活費。

辦理流程:無需申請,方式自上而下,上下結合。學校依據全國學生資助系統及省建檔立卡等困難學生信息管理系統比對出的建檔立卡貧困學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員)學生、孤兒或殘疾學生、烈士或優撫家庭學生等四類學生名單實行主動資助。由縣教育局委托商業銀行,實行按學期集中支付,直接發放到學生(或學生監護人)的個人銀行卡。

資助依據:閩財教〔2019〕23號。

市資助項目(七)

資助項目:公辦寄宿制學校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

資助範圍:義務教育公辦寄宿制學校。

補助對象:城鄉義務教育公辦寄宿制學校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及低保(含特困人員)寄宿生。

補助標準:小學每年每生1000元、初中每年每生1000元。市級補助為漳州市出臺的政策,資金由市、縣各承擔50%。

辦理流程:無需申請,方式自上而下,上下結合。學校依據扶貧、民政部門提供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員)名單實行主動資助。縣級財政、教育部門據實下撥營養補助經費至學校,由學校在實施的“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中給予安排用餐。

資助依據:閩教財〔2008〕98號(開始),閩教財〔2013〕67號,閩政〔2016〕16號(擴面),閩財教〔2016〕47號(提標)。

縣級資助項目(八)

資助項目:免費提供教輔材料。

資助範圍:長泰縣所有義務教育階段兜底對象。

補助對象:四類兜底對象學生。

辦理流程:無需申請,方式自上而下,上下結合。學校依據扶貧、民政、殘聯等部門確定的學生名單實行主動資助。2018年春季學期開始由學校統壹購買、統壹支付、統壹發放。

三、普通高中教育階段

國家資助項目(壹)

資助項目:免學雜費。

資助範圍:經批準設立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學校(含民辦)。

資助對象:建檔立卡家庭學生、殘疾學生、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等四類兜底對象。

資助標準:每年每生補助1600元。民辦學校學費高於補助的部分可以向學生收取。

辦理流程:無需申請,方式自上而下,上下結合。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依據扶貧、民政、殘聯部門確定的四類兜底對象名單實行主動資助。

資助依據:閩財教〔2016〕47號(開始)。

國家資助項目(二)

資助項目:國家助學金。

資助範圍:經批準設立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學校(含民辦)。

資助對象:有正式註冊學籍的普高在校經濟困難學生,占在校生人數的10%左右。

資助類別:分二檔。壹檔對象:四類兜底對象學生,孤兒、烈士子女或優撫家庭子女。二檔對象:其它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資助標準:壹檔每年每生3000元;二檔每年每生1700元。

辦理流程:

①兜底對象:無需申請,方式自上而下,上下結合。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依據扶貧、民政、殘聯部門確定的四類兜底對象實行主動資助。

②其它對象:提出申請,方式自下而上。由學生提供農庭經濟困難證明材料,填寫申請表,經學校評審、公示,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後予以資助。

資助依據:閩教財〔2010〕118號(開始),閩教財〔2015〕75號(提標),閩財教〔2016〕47號(擴面)。

四、中等職業教育階段

國家資助項目(壹)

資助項目:免學費。

資助範圍:依法批準設立的公辦、民辦中等職業學校。

資助對象:全日制正式學籍的壹、二、三年級在校生。

補助標準:全日制涉農專業每生每年2400元,對省屬學校非涉農專業每生每年2600元,省屬以外學校非涉農專業每生每年2100元。對全日制藝術類專業學生、醫藥衛生院校全日制醫學衛生類專業學生、技工學校的數控機床加工、模具設計制造與維修、電氣工程等全日制高級技工專業(僅指高中起點兩年制)學生,省屬學校由省級財政按每生每學年分別為4800元、3200元、3800元補助,全部由省級財政承擔;省屬以外學校省級財政補助標準分別為3600元、3000元、3200元,由省與市、縣***同分擔。民辦學校學費高於當地同類型同專業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免除學費標準補助的部分可以向學生收取。

辦理流程:普惠政策,學生無需辦理手續。

資助依據:閩財教〔2010〕102號(開始),閩教財〔2014〕82號(擴面)。

國家資助項目(二)

資助項目:國家助學金。

資助範圍:具有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的壹、二年級在校生。

資助對象:涉農專業、四類兜底對象學生,資助比例扣除涉農專業後按在校生的10%確定(但必須確保兜底對象)。

資助標準:每生每年2000元。

辦理流程:

①兜底對象:無需申請,方式自上而下,上下結合。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依據扶貧、民政、殘聯部門確定的兜底對象名單實行主動資助。

②其它對象:提出申請,方式自下而上。由學生出具困難證明材料,填寫申請表,經學校評審、公示,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後予以資助。

資助依據:閩財教〔2010〕102號(開始),閩教財〔2015〕75號(提標),閩財教〔2016〕47號(擴面)。

五、高等教育階段

國家資助項目(壹)

資助項目:國家助學金。

資助範圍:全日制普通高校。

資助對象:研究生、本專科、預科生。

資助標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年補助13000元,碩士研究生每年補助6000元;本專科特困生(含四類兜底對象)按每生每年補助4000元,壹般貧困學生每生每年補助2500元。

辦理流程:無固定工作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都享受國家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本專科學生,學期初,出具相關證明材料向就讀高校提出申請,經學校評審、公示,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後予以資助。

四類兜底對象學生同時優先享受新生入學資助、勤工助學、校內獎助學金、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

資助依據:閩教財[2007]72號,閩教財[2010]119號,閩財教[2016]47號,閩教財[2014]4號,閩財教[2017]28號。

國家資助項目(二)

資助項目: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不可兼得)。

資助範圍:普通高校、科研院所、黨校、行政學院、會計學院。

資助對象:全日制普通本專科生、研究生,其中國家獎學金的對象為表現優異的學生;國家勵誌獎學金的對象為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本專科學生。

資助標準:國家獎學金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學年30000元,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學年20000元,本專科每生每學年8000元;國家勵誌獎學金每生每學年5000元。

辦理流程:每學年開學初啟動評審工作,由就讀高校負責推薦、評審工作,每年10月31日前完成評審。

資助依據:閩教財[2007]70號,閩教財[2007]71號,閩財教[2012]138號。

國家資助項目(三)

資助項目: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資助範圍:普通高校、科研院所、黨校、行政學院、會計學院。

資助對象:品學兼優的全日制研究生。

資助標準:博士、碩士獎勵標準分別不高於1.8萬元、1.2萬元。

辦理流程:根據各校制定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管理辦法,向學校提出申請,並通過校級評審領導小組及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

資助依據:閩財教[2014] 3號。

國家資助項目(四)

資助項目:綠色通道。

資助對象:所有全日制高等學校均開通了“綠色通道”,對被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學校壹律先辦理入學手續,然後學校再根據核實後的情況,分別采取不同辦法予以資助。

辦理流程:學生攜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材料向就讀高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

國家資助項目(五)

資助項目:國家助學貸款

貸款性質:幫助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校學習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的助學貸款。

貸款範圍:普通高校、科研院所、黨校、行政學院、會計學院。

貸款對象:全日制普通本專科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研究生、預科生。

貸款額度:本專科學生每人每年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過12000元。

貸款類別:根據辦理貸款地點不同,分為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和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兩種。

(壹)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經辦銀行:農村信用社(農商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國家開發銀行(目前僅支持部分縣市),學生自主選擇。

貸款時間:每年7月1日至10月15日。

貸款地點: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各經辦銀行。

辦理流程:

1.網上申請:學生登錄以下地址進行網上申請,具體操作流程詳見系統。

農信社:;

國開行:;

郵儲行:。

2.現場審核:學生進行網上申請後從系統下載並打印申請表,並攜帶以下材料到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中心進行現場審核:

(1)農村信用社(農商銀行)辦理所需材料:

①學生身份證;

②家庭戶口簿;

③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

④學費收費標準,高校賬戶信息;

⑤家庭困難證明(申請表中有選擇的需提供);

⑥***同借款人身份證。

(以上材料復印件各1份,並需隨帶原件查驗)

(2)國家開發銀行辦理所需材料:

①出示:學生和***同借款人身份證原件、錄取通知書原件(在校生為學生證原件)、戶口簿原件;

②提交: 學生本人簽字的經資格認定的《申請表》原件、雙方身份證復印件、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復印件各壹份。

(3)中國郵儲銀行辦理所需材料:

①申請表原件;

②借款人身份證、戶口薄復印件;

③借款人本人郵儲銀行儲蓄卡復印件;

⑤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

⑥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材料原件。

(註:上述材料收取復印件的,均需核對原件)

(二)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

經辦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興業銀行等,主要由有關高校對接合作銀行。

貸款時間:每年開學初。

辦理流程:學生攜帶身份證、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材料等向高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請。

資助依據:閩政辦[2004]181號、閩政文[2007]352號、閩政辦[2010]108號、閩教學[2015]24號、閩財教[2014]55號.

國家資助項目(六)

資助項目:服兵役學費國家資助及退役考錄生學費資助。

資助對象:應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在校生、畢業生及退役復學的學生;退役後壹年,通過高考重新考入高校學校的學生。

資助標準:研究生最高不超過12000元,本專科學生最高不超過8000元。

辦理流程:符合條件的學生,攜帶入伍證或退伍證等證明材料及蓋章齊全的相關申請表,向所在高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請。

資助依據:閩教財[2012]11號,閩教財[2013]96號,財教[2015]46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