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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農民合作社財務管理

財務管理是管理的核心內容,目前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存在著許多問題,下面跟著我壹起來看看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存在什麽問題。

農民專業合作社資金資產管理情況及存在的問題

資金是任何企業和組織生存、發展的基礎。財務管理工作的核心是資金管理,資金是貫穿財務管理工作始終的壹根紅線,但很多合作社的資金管理工作做得很不到位。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股金管理存在隱患。有些農民專業合作社沒有按照合作社章程規定設置成員賬戶,沒有把股金量化到社員,社員不了解自身權益增減變化情況,壹些合作社連最基本的股權登記制度都沒有,不發給社員股權證明,社員的利益從形式上和實質上都得不到保障。

2.貨幣資金管理不規範,資金使用隨意性。有些合作社沒有建立財務開支審批制度,原始憑證沒有經手人、審批人簽字。有些合作社還使用存折戶管理貨幣資金,沒有實行支票結算。資金使用隨意性大,尤其是非生產性開支,不少農民專業合作社往往是理事長壹人說了算,貨幣資金管理失控。

3.沒有嚴格的資產管理制度。資產管理大多尚未制定完整的資產保管制度,導致對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存貨等資產缺乏有效控制,合作社在資產管理上缺乏必要的固定資產登記、保管和使用制度,對固定資產的存量及增減變動情況不能及時、準確、如實登記,從而不能有效保證賬實相符,確保資產完整無損。固定資產長期不計提折舊,存貨資產缺乏盤點制度等。

 農民專業合作社盈余分配情況及存在的問題

盈余分配是財務管理工作的壹項重要內容,也是農民專業合作社所有成員都關心的壹個問題,合理盈余分配是合作社增強吸引力、凝聚力和向心力的動力。目前,中國已經就合作社的盈余分配作出了相關的法律法規,但盈余分配制度卻出現多樣化、不規範,甚至混亂等問題。筆者調查發現,部分合作社盈余水平不高,可分配盈余較少或沒有;部分合作社為了積累資金擴大規模,不願意分配盈余;部分合作社會計核算、財務管理混亂,賬面無法反映盈余情況,?家底不清?而不敢分配;部分合作社甚至不知道什麽是盈余分配,認為合作社以較低的價格銷售產品給社員,或較高價格從社員處購買物資,社員們已經享受了?優惠?,不需要再進行分配;部分合作社有盈余,但來源於合作社的投資分紅收益,按現行政策規定應繳納個人所得稅,所以為了不交稅,等待觀望,暫時就不再返利。這些做法顯然不利於合作社的長久發展,也違反了興辦合作社的目的和意義。不分配或盈余分配比例過低,農民就會失去合作的積極性,農民專業合作社就會失去向心力和凝聚力,也就會失去進壹步發展壯大的機會。

 農民專業合作社內部控制制度和會計核算制度建立情況及存在的問題

目前農民專業合作社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首先表現為部分合作社組織機構不健全,沒有理事、監事機構;其次是制度建設不完善,未按相關法律和制度規定建立資產管理制度、貨幣資金授權審批制度、崗位職責分離制度、盈余分配管理制度等,有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雖然制定了制度,但制度掛在墻上作為擺設,執行不到位。筆者調查了浙江省50家農民專業合作社(其中省級示範性合作社12家、地市級示範性合作社21家、縣市級示範性合作社7家、其他10家),有72%的合作社建立了貨幣資金內部控制制度,12%的合作社內部控制制度根本就沒有,這必然影響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健康發展。會計核算是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工作的核心和基礎。中國已經頒布了《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使會計核算工作有了制度規範。但是,由於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工作基礎薄弱,會計核算工作還很不完善,相當壹部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會計核算工作還很混亂,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會計人員配置不合理,整體素質不高。調查顯示,示範性合作社都配備了專職出納人員,但配備專職會計人員的比例只有70%,而非示範性合作社財務無人專管的現象普遍存在。整體財務人員文化水平低,很大壹部分沒有經過專業培訓,沒有系統學過財務會計專業知識,財務分析能力比較差。職業素質不高,對國家財經政策理解能力低,沒有掌握財務制度和財政稅收政策。很多會計、出納都沒有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

2.會計制度的誤用,無法發揮財務監督的作用。調查顯示,90%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已經執行《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但還有10%的農民專業合作社仍在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會計制度的誤用,無法發揮財務監督的作用。

3.籌集資金未入賬,權益資金得不到真實反映。有些合作社在籌集股本金時沒有向社員開具收據,會計賬面上不能反映出社員在合作社中所占的股份比例。有些合作社理事長另辦有公司,合作社在向其公司借款時不開發票,沒能在會計賬中核算,合作社權益資金得不到真實反映。從調查的結果看,92%的合作社已經設置成員賬戶,並詳細記載成員出資和權益量化情況,但還有8%的合作社社沒有設置成員明細賬戶,這種情況嚴重影響合作社成員的利益保護。

4.原始憑證不規範,影響會計信息質量。原始憑證不規範,表現在合作社使用的發票很不規範,管理處於比較混亂的狀態,這就使得合作社在進行財務核算工作時各自為營,出現了各式各樣的財務票據。調查結果顯示,40%的合作社能使用財稅部門的發票,32%的合作社使用農業主管部門統壹印制的發票,還有少數合作社在使用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發票。許多合作社在購買生產資料時未取得對方單位出具的正式發票。合作社存在著大量的自制原始憑證,有些原始憑證沒有經手人簽字,有些原始憑證沒有財務審批人審批就入賬。原始憑證不規範,影響會計信息質量。

5.會計賬簿設置不完整。有些合作社只設有總賬,沒有必要的明細賬。調查顯示,合作社與成員、非成員發生交易只有80%的合作社分開核算,沒有設置成員往來明細賬;8%合作社的股金賬戶只有總賬沒有明細賬,從會計賬中看不出有多少社員,每個社員交納多少股金,這必然要影響盈余分配的正確性。

6.會計核算不正確。進行賬務處理時,有些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會計人員對會計科目不能準確使用,造成會計信息失真。如不會使用?內部往來?科目,把合作社與社員之間的經濟往來記入應收款、應付款賬戶中;有些會計核算簡單化,把合作社的費用都記入經營支出;還有合作社把所有開支都記入生產成本;農業資產,牲畜(禽)資產和林木資產沒有按照會計制度的規定正確核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