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會計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有什麽處罰?
根據《刑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騙取出口退稅罪、抵扣稅務發票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以上二十萬以下罰金;虛開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五萬以上五十萬以下罰金;虛開的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以上五十萬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虛報冒領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需要指出的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對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懲治虛開、偽造、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的決定》的司法解釋,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稅額在10000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犯罪,或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騙取國家稅款的,不構成犯罪。在沒有新的司法解釋之前,可以借鑒這個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