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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經營報告、盈余分配方案、虧損處理方案、財務會計報告由誰制定?何時何地公開?

農民專業合作社理事長或理事會(僅理事長由理事長擔任;董事會的設立由董事會決定。按照公司章程組織編制年度經營報告、盈余分配方案、虧損處理方案和財務會計報告,並在15股東大會召開前放在辦公室供會員查閱。

(1)開放時間:15前開放,不含會議當天。

(2)開放場所:合作社辦公室。

(3)公示目的:供合作社成員查詢和監督。

(四)應當公開的文件:法律、行政法規和行政規章規定必須公開的文件,以及合作社章程規定應當公開的文件。法律、行政法規和行政規章要求公開的文件主要包括:

①年度業務報告。指董事長或董事會就年度工作向會員大會所作的工作報告。工作報告主要包括以下內容:壹是執委會議的情況,比如已經落實了什麽,沒有落實什麽,落實到什麽程度,做了哪些準備等。;二是企業經營的總體情況,如收支總體情況、合同履行情況等。;三是本年度發生的重大事項,包括重大訴訟事項、重大投資決策、重大合同的簽訂和履行等。四是下壹年的主要工作計劃。

(2)盈余分配方案。指董事長或董事會提出的如何分配本年度盈余的方案。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是當年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的盈余。

③損失處理方案。指董事長或董事會提出的如何彌補本機構今年產生的虧損計劃的方案。虧損處理方案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和本社章程的規定。

(四)財務會計報告。它是合作社理事長或理事會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按照國家規定制作的反映合作社財務會計狀況和經營成果的書面文件。財務會計報告由壹系列會計報表組成:資產負債表、利潤表、財務狀況變動表、利潤分配表和財務狀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