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質重於形式是體現“真實與公允”的會計原則。
它要求會計要關註經濟業務的本質,不拘泥於法律條文。融資租賃的會計就是遵循這壹原則的典型例子。旨在防止濫用法律條款。
大多數情況下,企業內交易或事項的經濟實質和法律形式是壹致的。但是在某些情況下。會有不壹致的地方。
例如,雖然企業在法律形式上並不擁有通過融資租賃方式租賃的資產,但由於租賃合同約定的租賃期相當長,接近資產的使用壽命,租賃企業在租賃期內擁有對資產的支配權並從中受益,因此租賃期結束時,租賃企業擁有優先購買資產的權利。
因此,鑒於其經濟實質,企業對融資租賃出租方資產的控制能力所創造的未來經濟利益,在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時應視為企業的資產。包括在企業的資產負債表中。
壹、實質重於形式上的內涵:“實質”強調經濟業務的經濟本質,“形式”強調經濟業務的法律形式。
實質重於形式的要求:要求企業根據交易或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而不應僅以交易或事項的法律形式為依據。
二、本質比形式的典型應用更重要:融資租賃、售後回購、售後租回、關系的確定、合並報表的編制等。
實質重於形式是會計方法選擇的要求之壹,也是會計信息質量的八大特征之壹。是指企業應當根據交易或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而不僅僅是基於交易或事項的法律形式。具體來說,交易或事項的本質並不總是與其外在的法律形式相壹致。當交易或事項的實質與其法律形式不壹致時,會計人員應根據其經濟實質而非法律形式進行核算和反映。
會計信息質量的八個特征包括可靠性、相關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實質重於形式、重要性、謹慎性和及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