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第五十五條規定的精神,會計憑證的封面在填寫時,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單位名稱;
2.所屬的年度和月份;
3.起訖日期;
4.憑證種類;
5.起訖號碼等。根據單位實際情況填寫會計憑證封面的相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