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和定期兩類。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結束後的第壹天起計算。永久性是指會計檔案必須永久保存;定期是指會計檔案應當合法保存的時間,定期保管期限壹般分為10年和30年。
財政部《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原文:第六條各單位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由會計機構按照歸檔要求整理裝訂成冊,編制會計檔案清冊。